五证不全违规售房,在协议中还注明,如果开发商违约无法办理预售证的话,客户可随时退款;结果预售证迟迟无法办理,有购房群众要求退款时却吃个闭门羹—— 11月14日上午,新乡市10余名购房群众齐聚一家名为中盟家园的售楼部,共同讨要已缴纳的购房款。 “承诺的10月31日前办理好预售证,你看现在工地上满是荒草,都没个动工的迹象,办理预售证肯定没指望了!”购房群众七嘴八舌的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不断诉说。 在接受采访时,当地官方相关人士证实,因中盟置业未能按时交纳土地出让金,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解除合同违约通知,这也意味着该块土地可能面临被收回。 中盟家园项目位于新乡市新中大道与科隆大道交汇处,是2018年新乡市中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盟置业)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地块使用权而开发的项目。 市民王先生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他在今年4月份缴纳了36万余元的首付款后与开发商中盟置业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明确注明:甲方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若因甲方原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乙方有权选择退房。协议同时约定,如乙方退房,甲方按乙方已缴纳房款金额的10%对乙方进行补偿。 明明知道开发商五证不全为何还要选择在此购房呢?众多购房户坦言,如果等到开发商把所有证件都办下来再去买房,往往难以选到如意的房源。让购房户感觉心里有底的原因还有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中的退房条款,记者看到,多位购房户与中盟置业签订的协议中均有上述承诺。 转眼间半年过去了,购房者们却发现,工地上长满了一人深的荒草,没有任何开工的迹象,当初开发商承诺的10月31日前取得预售证已成空谈,于是有购房户开始寻求退款。但得到的答复,却并不能让他们满意,想退首付款的要求被一拖再拖。 王先生告诉记者,发现工地迟迟没有动工,感觉到开发商在10月31日难以办理到预售证,王先生在9月17日就向销售人员提出了退款申请。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王先生填写了退款申请表,开始等待退款。“一开始说等一星期到账,后来又让等20天,反正就是一直找理由拖。”王先生说,直到现在也没有退款。 “工地迟迟不开工,钱都被套在了这里,想要在别处买房也买不成。”购房业主吴女士无奈的说,这些受害者大多是都是刚需购房户,本想着赶快买房、尽早入住,这下算是被套牢了。 对此,中盟置业分管销售的董宁柏经理则告诉记者,项目迟迟难以开工,未能按照计划如期拿到预售证,责任完全在政府方面。董宁柏介绍,去年公司通过网拍拿到了该地块,当时缴纳了近6000万的保证金,按说政府应该净地交付,但实际却是该块土地上有大量垃圾未被清理,仍有房屋未被拆除,同时有一市政变压器仍在使用,这才造成项目迟迟未能开工。 11月15日上午,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一名丁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18年10月26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以后,中盟置业迟迟未缴纳2亿多元土地出让金。在多次催缴下,直到今年5月29日该企业却突然提出土地上有垃圾、一户房屋未拆除以及有市政变压器等问题。 洪门镇政府镇长张义旺对此予以了证实,张义旺称,接到通知后,洪门镇政府立即安排车辆对垃圾进行了清理,房屋也拆除完毕。张镇长告诉记者,市政的一个变压器位于该地块的边缘,根本不影响正常开工,这完全是他们的借口。 此外,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丁姓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中盟置业未能按时交纳土地出让金,11月12日已经对该企业下达了解除合同违约通知,这也意味着该块土地可能面临被收回,企业前期缴纳的保证金也将不会退回。 2016年10月10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严禁买卖。 2018年8月,新乡市正式出台《商品房违法预售通告》,严打房地产乱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对外公开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不得设立销售场所,不得参加任何营销活动。 该通告中对于商品房违法违规预售者有关问题的处理可谓史上最严: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销售房屋的,由售房所在地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负责查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1月14日上午,项目所在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政府镇长张义旺对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张义旺镇长明确告诉中盟置业负责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中盟置业已经涉嫌诈骗,要求中盟置业最迟下周拿出退款方案。张镇长表示,如果不能妥善处理退款问题,不排除联合公安机关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