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房管局,市公房管修处、房产交易所、房产登记中心、房产测绘安全鉴定中心: 为加强我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并请将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市局。 为加强我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1)检验应提交的各种资料,看是否符合收件条件。对不具备办理登记收件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申请单位(人)说明原因或尚需补交的证件; (2)查看各种表格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疏漏,不符合要求的应予纠正或重新填写; (3)房屋平面图的绘制是否符合要求,毗连情况标注的是否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应予纠正; (5)将所收证件、表格、图纸装入档案袋,与申请单位(人)约定到现场调查勘丈的时间。 各区房管局产权管理部门,派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人)申报的房产进行现场调查勘丈。内容包括: (4)按所绘制的房屋平面图,进行现场勘丈核对面积,并填写房屋现场调查核定表; (5)属私有房产的,对申报的房产进行现场丈量,绘制草图,在草图上标明绘制房屋平面图所要求的内容,填写各种表格,调查人签名盖章。 通过查阅产权档案及有关资料,首先要对申请单位(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进行审查;其次是对证件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房屋的四至墙界、毗连情况、邻户是否认可、土地使用界线是否与土地使用证相符,权属来源及其转移、变动情况是否清楚。私有房产的,需根据现场绘制的草图,绘制房屋平面图。 凡符合规定的,即可初步确认权属,在初审意见栏内签注审查意见。初审意见应字迹清楚、结论简要、明确肯定。加盖房屋产权登记初审专用章,按规定填写收费情况表。将所有资料、表格、图纸装入档案袋,填写产权资料传递簿,与一级档案一并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当事人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申报,作业内容和方法与初始登记相同。 各区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派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人)申报的房产进行现场调查勘丈,内容包括: (1)转移登记:转移的房屋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一致;房屋幢数、结构、总层数、所在层数是否与申请一致;房屋毗连情况是否如实申报填写。有毗连的邻户是否认可;有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是否同意;按所绘制的房屋平面图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毗连关系,填写房屋现场调查核定表。属私有房产的,对申报的房产进行现场丈量,绘制草图,在草图上标明绘制房屋平面图所要求的内容,填写各种表格,调查人签名盖章。 (2)他项权利登记:抵押的房屋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一致;期房抵押的是否与投资相一致;其他内容与转移登记的要求相同。 (5)属他项权利登记的,抵押房屋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一致,重复抵押的抵押金额是否超过评估价格的90%,抵押房屋有无被法院冻结情况。经初审无误,双方填写房屋转让契约或房产抵押契约,初审人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房屋产权登记初审专用章。如出售房屋的房产证属各区房管局签发,需提取发证的原始档案。按规定填写产权登记收费情况表和产权资料传递簿,报市房产交易所。 (1)对各区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报来的资料,认真清点,做好收件记录,收件人在产权资料传递簿上签字; (6)他项权利登记的,需审核抵押房屋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一致,有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证明; (7)抵押金额、抵押时间与贷款合同是否相一致。在审查中如需到现场调查的,应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需评估的应进行评估。审核无误,填写交易复审意见,经领导审批后,在《房产交易契约》、《房产抵押契约》、申请审批书有关栏内加盖公章,通知各区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到市房产交易所结清应交纳的费用。将全部资料、表格、图纸复印一份,按要求分别装入档案袋,形成一级档、二级档,填写产权资料传递簿,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各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登记申报。凡是接管的房屋须按规定,做好验收接管工作。产权登记时需提交市房管局下达的接管通知书,并指定专人对房屋进行丈量、绘制房屋平面图,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一式二份分别装入档案袋,形成一级档、二级档,填写产权资料传递簿,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军产、涉外产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直接办理;转移登记由市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监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签发权属证书。 1.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产权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登记,经接件人员认真清点,开具收件收据,并约定到现场调查勘丈的时间。经办人员到现场调查勘丈后,填写现场调查意见。 2.转移登记:产权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申报登记,经接件人员认真清点,开具收件收据,并约定到现场调查勘丈的时间。经办人员到现场调查勘丈,并填写现场调查意见。根据提交的资料及现场调查勘丈情况,审核无误,在房屋转移申请审批书上填写审核意见,经领导审批后,加盖公章,通知当事人交清税费,并复印全部资料、表格、图纸分别装入档案袋,形成一级档、二级档,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复审。 (五)居民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程序,按《济南市居民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办理。 对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及各经营管理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后,收件人在房屋产权资料传递簿上签名盖章,经初步审核输入微机,按分工进行复审工作。 3.各种证件是否有效,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初审结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对于某些项目的疏漏,应通知有关区房管局或交易所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正; 6.对于申报事实不清、必要证件不齐、手续不全、依据不足,无法作出确认权属结论的,应退回报件单位进行复查,补正后再予复审; 7.有产权共有人的,需审查有无产权共有资料、证明,缺少资料的,应通知报件单位补齐后,再予复审; 9.根据申请确权发证的幢数及共有人的情况,在档案袋上注明应缮发权属证书数。 权属来源清楚明确、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全面复审无误后,在复审意见栏内签注复审意见,复审人员签名盖章。 审批是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发放权属证书的一项重要程序。凡经过审查批准确认房屋产权的,方可准予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审批的主要内容: 在复核审批中,对确权资料不齐全,不具备确权要求的报件,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房产交易所应详细写明退件原因,自接件之日起五日内返回初审单位。 1.缮证人员应先核对申请审批书,未经审批同意确权发证的,一律不准超前缮证。申请审批书填写不清或有漏项的,应退回复审人员进行更正。 4.房屋所有权单位(人)为他人抵押贷款的,在《房屋他项权证》附记栏内注明抵押贷款内容。 1.校对人员对已打印的权属证书,与申报资料、表格、图纸一起进行核查核对,在权属证书的附图粘贴处按要求配制房屋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属于房改购房、有限产权、部分产权的,需在权属证书上注记有关内容。 2.将各区原确权发证的资料进行复印,分别装入档案袋,形成一级档、二级档。 3.在权属证书上加盖签发单位“济南市房产管理局房产登记专用章”,与二级档一起转报件单位,领证人需在一级档领证人栏内签字或盖章。 4.由报件单位通知申请单位(人)持收件收据、图章领取权属证书。房屋转移登记的,各区房管局到市房产交易所领取已签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并通知申请单位(人)持收款收到条,到各区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结清应缴纳的费用,换取市房产交易所开具的正式单据。 5.各区房管局受市房管局委托,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领证人需在二级档领证人栏内签名或盖章。 6.发证时应收回收件收据,加盖权证发讫字戳并要校对权属证书、收件收据、图章姓名是否一致,是否缴清税费。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用书报名时间证书领取成绩查询注册查询准考证打印历年真题模拟试题考试大纲 复习资料经验分享政策解析考试试题报考条件报名入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信息课程社区报考指南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