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宣布,为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进一步方便借款人。进一步加强借款申请人信用情况审核,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获得更优质服务体验的同时,也切实增强贷款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资金运作安全。网上贷款变更申请的审核由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 新版合同单据自2020年7月1日(含)起启用。主要包括以下四点:一是启用新申请表,取消二手房划款协议;二是启用审核交接表;三是启用新借款合同,取消委贷合同等。其中新借款合同为四方合同,中心作为借款合同一方主体,明确中心为贷款(非组合贷款)的抵押权人;四是启用收证合同,取消收押协议,同时明确新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均由担保中心完成。 简化申请人办事材料。无论申请贷款或变更业务时,申请人均不再需要填写和提交纸质的申请表单,其提供的购房合同原件由工作人员核验并留存电子影像档案。工作人员根据购房合同等资料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指导申请人在打印后的表单上签字确认即可。 规范受托银行责任。明确组合贷款由受托银行负责落实抵押登记;细化受托银行协调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操作规范;强化银行放款后做好借款合同领取或邮寄等服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