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为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完善监管规则和内控规范,切实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和防控风险落到实处,10月29日,银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提到不得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 具体而言,根据《意见稿》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并进行记录。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同时,保险公司应将保单质押贷款发放至投保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投保人应按照贷款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如实向保险公司提供使用情况信息或证明。投保人未如实提供、超过贷款协议约定范围使用贷款资金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 网站热线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