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精装新房变二手房,这让购房人李女士怎么也想不到!李女士今年50多岁,她向《天天315》节目组反映,今年4月份,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了解到,天津融创181项目正在售卖精装现房,之后她便和中介一起去天津融创181项目的售楼处看房。 她回忆,当时售楼处的销售人员从头到尾介绍的都是“这个楼盘销售的是精装的新房现房”。她说,由于当时销售人员极力推荐一套特价房,总价720万元,并称“机不可失,第二天就会涨价”,她看房子也不错,便在没有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决定买下这套房。李女士说:“融创181售楼中心有沙盘,有售楼员,看上去完全就是一手房的售楼现场,也有样板间,当时他说要是当天定下来就有优惠,要是第二天定就涨价了,至少也得涨1%。”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只是想去看房,根本没有打算买,身上没带钱也没带卡,而且当时也没有购房指标,必须要卖掉一套房,才能再买。但销售人员称可以先付定金买房,再卖房,而且表示可以陪她回家去取钱。李女士说,她怕错过时机,当时还是带着销售人员回家去取的银行卡,急匆匆地付了20万元的定金。 之后没过多久,李女士又缴纳了第二笔房款,125万元。交过这笔款之后没过几天,她惊讶地发现,这个项目的房子不但没有涨价,反而还在降价销售,而且降了十几万元。她十分气愤,跑到售楼处想要退房,结果去了售楼处,房没退成,反而又交了40万元的房款。李女士说:“当时我不太想要了,他们就又降了价,所以我接受了。就这样交进去了205万元。” 就在她准备交清剩余房款时,她又发现,这套价值700多万元的精装新房,竟然是二手房,产权年限只有55年。这回她坚持要退房,卖方称会按公司“规矩”退房,并给她一份解约协议,但之后却迟迟不退。如今售楼处已人去楼空,她只能通过报警等方式联系卖方。 今年的12月份,警方帮助李女士联系到卖方。李女士介绍,为她办理退款的工作人员当时答复她,要想在12月底之前拿到退款,要自己找关系。李女士提供了一段录音证据资料。卖方工作人员表示:“您要是想在12月31日把这钱退到您账上,您得自己找关系,假如您没有关系,您就直接等到1月份,最晚1月30日之前差不多,要不然您就起诉。” 之后没过多久,这位销售人员就联系不上了,她又再次报警。在警方的帮助下,她又联系到一位何先生,对方自称是卖方公司客户关系部的负责人,这个人答复他,可以退款,但到目前为止,李女士还没有拿到退款。 在核对李女士提供的房屋预订合同、收据、解约协议等证据资料时,记者注意到,该项目的卖方是天津融海联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房屋预订合同上写着房屋的产权年限到2075年7月份,即产权年限是55年。合同下方写着,交付定金5天后签定《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如果是新房,应该是现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而不是存量房协议。 李女士何时能够拿到退款?记者拨通该项目的卖方公司客户关系部的负责人何先生的电话,核实相关问题。对方答复记者,他不方便答复任何问题,可以记录问题,稍后请相关部门答复。但到记者截稿前,对方没有给予任何答复。 精装新房变二手房,卖方同意解约但退款一拖再拖,购房人该怎么办?对此,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之前,应当对所在房屋的项目进行全面了解,看看五证是否齐全,还有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的年限、土地的性质用途、房屋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文本的类型,是预售、现房还是存量房,这样对于房屋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就能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后期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出现问题,应当及时跟出售人进行沟通,沟通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购房是一件大事,建议消费者在购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和项目相关的各种信息,作出一个明智的决定。” 近年来,随着二手房交易活跃度不断提升,涉及二手房买卖的诉讼案件也在增多:一房多卖;首付款被挪用,导致房子抵押没结清无法过户;利用假产权证骗取购房款……种种购房“陷阱”让消费者深感无奈。近期,杭州的王女士就深陷一起二手房购房纠纷。 由于市场需求季节性下降,8月份二手房成交量自然回落。易居研究院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受监测的13个城市二手房成交量约为8.6万套,环比下降7.2%。 2020年8月1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借款人王先生发放贷款120万元,王先生同步申请开通冲还贷业务。若借款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精装新房变二手房,这让购房人李女士怎么也想不到!李女士今年50多岁,她向《天天315》节目组反映,今年4月份,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了解到,天津融创181项目正在售卖精装现房,之后她便和中介一起去天津融创181项目的售楼处看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