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相关规定,围绕米易县“一城三区三基地” 建设目标,助推城市建设提质扩面,有效防范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确保我县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县人大常委会于4月19日至23日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到阳光里、远大美域、澜公馆、时光水街等房地产项目中心了解了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中取得合法手续情况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查阅了相关资料,对部门在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土地流转使用、预售监管、房地产交易等方面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对我县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房地产管理存在的广告虚假宣传、产权办理难、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前期物业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法律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宣传册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APP、自媒体等新型媒介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的法律知晓面。二是要落实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持续优化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手续办理程序,加快补齐监管漏洞,紧盯房产过户手续办理、预售监管、合同备案等关键环节,实行无死角、全方位监督,督促房地产开发商依法进行开发建设,着力防止群体性房产维权事故发生,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三是要多措并举,营造积极健康的房地产开发环境。鼓励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我县的项目开发,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机制和诚信服务体系,设立行业准入“黑名单”,将不讲诚信、虚报资质、有欺瞒消费者前科、打着康养“幌子”恶意炒卖地皮的房地产企业坚决堵在“门外”,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过度上涨、价格虚高,稳妥解决季节性“一房难求”、外地人才“买房租房难”等问题。探索成立房地产行业协会,规范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承包商、房产中介、小区物业、装饰装修公司等企业服务,不断提高行业自律服务水平。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梳理近年来项目开发中遗留的不动产证办理难、房屋合同纠纷、质量纠纷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针对性的制定解决办法,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有效减少问题矛盾存量、遏制增量,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五是强化闲置国有土地、空置房产监管,分门别类建立闲置资产清单,制定完善闲置国有土地有效利用方案,盘活闲置资产,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舒适度、美誉度,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天府旅游名县”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