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她接到一单看房信息:孙某急于购置一处房产。看房过程中,孙某告诉管女士,自己是本地人,在香港读书并结婚,现在准备回来工作、定居,对管女士发布的这套房十分满意。管女士第二天就带着业主与孙某签订了预购房合同,孙某当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相继支付管女士 管女士将孙某送回住处,途中孙某称自己没有兑换人民币,请管女士转些钱给自己,稍后会通过银行转账将钱还给管女士,管女士当即向其转账1500元。随后,孙某以相同的理由再次让管女士转账500元。 蹊跷的是,几天过去了,管女士一直没有收到孙某支付的定金和中介费,借给孙某的2000元也未收到还款。管女士多次询问,孙某解释称境外跨行转账会比较慢,又说境外跨行转账周末不办理业务,周一才能到账。3月11日,发现再也无法联系上孙某,管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根据管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经查,孙某以相同手段作案4起,获利5000余元。目前,孙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一般情况下,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为了出单,往往不会拒绝客户的一些小要求,孙某正是利用这种急于成交的心理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广大中介从业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分清真正的客户和骗子。生意兴隆固然重要,但也要谨防被骗。同时,在使用银行账户、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收款时一定要及时确认钱款是否到账,小心跨行转账背后的时间差“猫腻”,不要轻信转账截图。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