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推动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健康持续发展。 公寓型、宿舍型租赁住房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筑规模原则按不高于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比例配置;住宅型租赁住房的确有需求的配置比例也可适当提高至地上总建筑规模的15%;地下可按需求配置商业,具体由区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公寓型、宿舍型租赁住房机动车停车位参照公租房有关建设标准,原则按照0.2辆/户设置,住宅型租赁住房原则按照0.6-0.9辆/户设置。 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公寓型、宿舍型租赁住房实施装配式装修。 明确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得出让、转让,不得转租,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严禁“以租代售”,运营单位应按每月收取租金,经承租人同意,也可按每季、每年收取租金,但不得一次性收取12个月以上租金。 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国家及本市公租房政策规定运营管理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国伟于近日指出,作为2017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首批13个试点城市之一,北京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建设试点工作,有效推进低效集体土地“腾笼换鸟”,变“瓦片经济”为“楼宇经济”。 集租房建设突出面积不大功能全、中小户型品质高、单套租金总价低的特点,弥补租赁市场同类品种房源供应缺口,适应新市民、年轻人租住需要。 截至目前,北京已累计开工41个项目,可提供房源约5.5万套。同时,组织利用闲置商场、写字楼、厂房等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床位式租赁住房,已改建13个项目,提供房源3600套(间)。 房东东:目前北京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41个,还未开工的大约有13个。未来的两到三年将会有大量租赁住房进入到租房市场,它们的装修更新,品质更好,拥有完善的社区配套和环境,租户还能享受民用水电,同时租金价格也趋于甚至低于市场租金价格。 这些集体土地的项目相较于原先周边的民营长租公寓有着非常大的优势,将会对周边公寓的经营产生非常大的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