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需要租房吗?”你是否也有这样的经历,总会“恰好”接到类似的中介推销电话,令人不胜其烦。近日,由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房产中介机构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宣判,被告人戴某某被判刑。 今年3月,被告人戴某某入职厦门一新开业的房产中介机构。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不活跃,加之开业之初房源、客源有限,戴某某的业绩并不理想。在看到房产中介群里有人在发布出售个人信息的广告后,戴某某心动了,决定购买个人信息用于拓展渠道开展业务。于是,戴某某便以200元和300元的价格,分两次购买了一共22个楼盘共计6361条业主个人资料,包含业主的名字、联系电话、门牌号码等极为隐私的信息。 在获得客户个人信息后,戴某某开始“按图索骥”,有针对性地根据客户买房、租房需求主动出击,或者向楼盘业主询问是否有出租或出售意向,进行电话推销。随后,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思明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该案移送起诉。 近日,该区法院经审理,认定指控罪名成立,判决被告人戴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