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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问题希望懂得来回答?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16
摘要:回答是肯定的。房产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如果房本上始终没添加女方名字,不论到何时都是男方个人财产。 而你结婚后自愿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而且也没有什么协议(比例分配),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婚变,就要被女方分割一半的份额,这是确确凿无误的

  回答是肯定的。房产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如果房本上始终没添加女方名字,不论到何时都是男方个人财产。

  而你结婚后自愿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而且也没有什么协议(比例分配),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婚变,就要被女方分割一半的份额,这是确确凿无误的。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房产证上如果有女方的名字,那么肯定是有女方的份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有的,但是也是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有的就比如说你结婚一年两年三年这种待时间的婚姻,离婚之后的话,基本上的话,就算写了的话,都不可能判给女方的,都是属于没有的,这个年限长一点的话,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属于婚后财产的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新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下面专题将详细介绍新婚姻法中的房产问题。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热心网友

  2019-12-14展开全部目前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婚前房产分割,房产证有另一方名字和没有另一方名字,处理有所不同: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存在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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