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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下岗工人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未知 作者:观察员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09
摘要:12、哪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1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答: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

  12、哪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1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答: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自领职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下岗失业人员到农村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4、减免税的程序是什么? 答:下岗失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副本、《再就业优惠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即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15、企业招收(吸纳)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企业招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减免税政策:(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16、哪些企业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各类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以及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规定行业除外)。 17、新办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新办的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国家规定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不足30%的,3年内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18、现有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现有的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国家规定行业除外)新增的就业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19、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中,哪些行业不属于税收减免范围? 答: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商贸型企业中的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 20、什么样的企业称服务型企业? 答: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21、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规定的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明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2、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中哪些行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的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 23、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申请减免税需报送哪几个部门认定审核? 答:企业先向税务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再报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申请减免税。 24、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申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需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送哪些材料? 答:(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25、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应报送哪些材料? 答:持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免税,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5)新办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资产负债表或现有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6、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如何申领《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申请减免税?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财政部门、经贸部门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认定: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政策性破产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30%以上(含 30%);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其中,地方企业三类资产的认定由财政部门出具证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认定及其产权多元化的认定由经贸部门出具证明;吸同富余人员的认定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二)经济实体申请《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需报送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企业富余人员花名册和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经济实体与原企业富余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具有上述证明的经济实体申请减免税的,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由财政部门出具的《三类资产认定证明》;(4)由经贸部门出具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证明; (5)由经贸部门出具的《产权结构证明》(或《产权变更证明》);(6)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7)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 (8)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协议及经济实体与富余人员签订的新的劳动合同(副本);(9)经济实体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10)经济实体为所安置的富余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用心倾听 线辽宁地税12366向TA提问展开全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文件第一条是规定:“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云商立轩

  展开全部其他的没什么意义,在创业贷款方面容易这点非常不错。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SE00000151

  12、哪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1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答: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自领职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下岗失业人员到农村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4、减免税的程序是什么? 答:下岗失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副本、《再就业优惠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即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15、企业招收(吸纳)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企业招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减免税政策:(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16、哪些企业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各类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以及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规定行业除外)。 17、新办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新办的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国家规定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不足30%的,3年内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18、现有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现有的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国家规定行业除外)新增的就业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19、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中,哪些行业不属于税收减免范围? 答: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商贸型企业中的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 20、什么样的企业称服务型企业? 答: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21、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规定的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明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2、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中哪些行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的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 23、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申请减免税需报送哪几个部门认定审核? 答:企业先向税务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再报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申请减免税。 24、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申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需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送哪些材料? 答:(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25、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应报送哪些材料? 答:持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免税,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5)新办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资产负债表或现有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6、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如何申领《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申请减免税?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财政部门、经贸部门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认定: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政策性破产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30%以上(含 30%);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其中,地方企业三类资产的认定由财政部门出具证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认定及其产权多元化的认定由经贸部门出具证明;吸同富余人员的认定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二)经济实体申请《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需报送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企业富余人员花名册和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经济实体与原企业富余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具有上述证明的经济实体申请减免税的,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由财政部门出具的《三类资产认定证明》;(4)由经贸部门出具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证明; (5)由经贸部门出具的《产权结构证明》(或《产权变更证明》);(6)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7)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 (8)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协议及经济实体与富余人员签订的新的劳动合同(副本);(9)经济实体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10)经济实体为所安置的富余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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