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方案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对综合素质基本指标采用达标与不达标的方式进行评价,而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综评不再作为分数相同下优先录取的依据,调整为综评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学校。 这可视为对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进行积极调整,也可解读为此前对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观测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录取的“失败”。要知道,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如何避免学校轰轰烈烈走过场。深圳之前的探索,就是为了避免这一现象,在面对家长的质疑后进行调整,接下来的综合素质评价操作,就很可能是轰轰烈烈走过场了。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录取,被质疑增加学生负担,不纳入中考录取,或者仅作有限参考,则沦为“走过场”。其根源在于我国基础教育办学,采取的是升学教育模式,一切都是从升学角度来思考利弊得失。不破除升学教育模式,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都会遭遇这样的困境。 破除升学教育模式的唯一途径是教(学)招(生)考(考试)分离,即学校自主教学,考试社会评价,高一级学校自主招生。实现教招考分离,其一,必须深入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其二,改革对学校办学的评价,不再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而是评价学校完成基础教育课程的质量情况。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办学,存在两个“一体化”,一是“教招考一体化”,考试居于主导地位,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基础教育教学围绕考试而展开,高一级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录取学生的最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据。二是“管办评一体化”,教育主管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办学者,还是评价者。这两个“一体化”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基础教育的升学教育模式——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以考分评价学生,学校就按考试组织教学。 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目的是为了破除唯分数论,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但是,要让学校、家长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在升学教育模式之下,只有采取“升学教育思维”,这就是对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观测评价,将其纳入升学录取之中。在推出之初,这被视为改革创新,是动真格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随之也有出现一系列问题:量化评价是否科学?是否增加学生负担?是否会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对深圳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质疑,就包含以上这些方面。家长认为,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制造了培训机构新的“商机”,出现了综合素质评价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而为回应家长的关切,深圳教育部门修订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其思路其实也是“升学教育思维”,即从量化观测评价、纳入升学录取,改为弱化量化观测评价,只做达标与否评价,弱化与升学挂钩,不再作为同分优先录取依据(一分之差有上千名学生),进而,家长对综合素质评级的关注度会下降。 而这样一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前景也就堪忧。在笔者看来,在升学教育模式中,所谓的“素质”教育,最终都将转化为分数,如之前的高考加分,特长生招生等,这极具功利色彩,并不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兴趣,甚至会诱发一些教育乱象。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必须突破升学教育模式。这就必须推进“教招考分离”改革和“管办评分离改革”。 推进“教招考分离”改革和“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核心,都在于行政放权,“教招考分离”改革,要求行政部门把考试评价权交给社会专业机构,将招生自主权交给学校,将考试选择权交给学生。“管办评分离”改革,则要求清晰界定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权责边界,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对学校办学和教师教育教学实行专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