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王雨锋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农畜产品市场保供、动物疫病防控、春耕备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据介绍,在“菜篮子”市场供应充足方面,我区价格基本稳定。目前,全区蔬菜日需求量在1万吨左右,现有30万亩设施大棚蔬菜,近2个月产量预计达46万吨,还有20万吨马铃薯可做蔬菜供应市场。除赤峰市日调出2000吨左右外,其他盟市主要靠外地调入,各地进货渠道畅通,市场供应充足。全力抓好春季畜牧业生产,抓好接羔保育,及时做好畜禽补栏,全区大小畜产仔1563.9万头只,同比增长11.9%;牛羊猪存栏达到7781.5万头只,同比增长1.8%;一季度全区肉、蛋、奶产量预计分别超过60万吨、12万吨、100万吨,自给有余、供给充足。2月12日全区已有27家屠宰企业复工,将有助于保障肉禽产品供应。与此同时,我区还通过畅通运输通道、稳定产品价格、保障质量安全来稳定“菜篮子”市场供应。 在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面,我区通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关闭活禽宰杀摊点。对全区47家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养野生动物的养殖场户排查监测和封控隔离,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并通过清理盘点现有动物疫情防控物资,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做好养殖环节疫情排查监测,及时消除隐患。1月1日至2月9日,全区非洲猪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监测样品17.4万份、对35.5万个养殖场户的1522.4万头只(羽)次动物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均未发现异常情况。1月24日至2月9日,全区禽流感共监测样品2047份,均为阴性。共检疫家畜10.8万头只、家禽68.3万羽、动物产品58.7万公斤,保证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市场供给。 在春耕春备方面,我区今年对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施;新增5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部用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新增以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新增135万亩,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110万亩;继续在7个盟市的18个旗县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400万亩;自治区在5个盟市的6个旗县区开展盐碱化耕地改良示范12.2万亩;据近期农民种植意向调查显示,受政策利好影响,自治区农民生产积极性高,预计全区农作物总播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1.3亿亩和1亿亩左右。与此同时,据2月12日调度,全区化肥、农药、地膜存储量分别为78.1万吨、0.4万吨、2.1万吨,占全区春耕需求量的49%、61%、26%;玉米种子存储量5万吨,占总需求量的44%,小麦、马铃薯、水稻、大豆种子存储量分别为9.7万吨、63.1万吨、0.65万吨、5.7万吨,占总需求的65%左右。全区已培训农机手11776人,检修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20.48万台,全区可投入春耕生产的拖拉机近100万台、配套农机具210台以上,能够保证春耕生产各环节的机械化作业。 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我区实行部署“快”、措施“实”。从严格人员管控、强化人员隔离、加强卫生整治、增强保障能力四个方面指导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农牧部门坚决贯彻、狠抓落实,共清运房前屋后生活垃圾19.7万吨,积雪冰冻垃圾39.8万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牧业生产废弃物57.6万吨,同时加强村内公厕和户厕消毒管理,严防粪口传播,全区90%以上的农牧户和88%以上的行政村(嘎查)达到了干净整洁标准,从源头上预防了疾病传播。 2月16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燕峰、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林,分别就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和就业问题答记者问。 据悉,受疫情影响,我区当前就业形势比较复杂严峻,而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其中,全区就业存量方面,2019年,我区就业70%以上的存量集中在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这些行业直接受疫情影响最大。1月份监测的5000户企业, 1181户企业减员7985人,同比增加1169人;就业增量方面,2019年全区城镇新就业人数为29.9万人,第一、二、三产业分别为2.7万人、6.19万人和21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数较多,占新就业人数的70.3%,第三产业中,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住宿业、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人数居多。今年1月份,城镇新增就业受疫情影响不明显,新增就业5466人,同比增加2214人,预计从2月份起将会逐步显现。1月份,全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仅58.8万人,与去年同期89.9万人相比,减少31.1万人,减幅34.6%;重点群体方面。今年我区需要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达到17多万人。全区农村牧区需要转移就业劳动力250多万人,目前初步调查,原跨省和跨盟市返乡农牧民工外出31.4万人中,今年拟外出务工约有19.3万人,其中拟返原岗位1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度更大。 对此,我区出台了相关政策: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的50%。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二是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每吸纳一名重点群体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重点群体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三是积极引导组织线上职业培训;四是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力度。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感染肺炎的,可展期1年还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五是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今年我区需要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17.1万人,创历史新高。上半年是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的关键时期,受疫情影响实现就业难度加大。对此,我区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开展线上招聘。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将原定2月29日至3月1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现场“2020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暨春季人才云服务交流大会”,改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活动暨春季网络招聘大会”,时间调整为2月21日至3月7日,为期16天;二是开展线上创业培训;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针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确诊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权益如何保障?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我区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在疫情期间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二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三是需要保障职工工资待遇。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对于复工企业需安排职工加班加点,企业应当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那么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对此,我区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此类情况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卫健委更新的方案及时调整,保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