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并保障企业开复工和百姓就业,西海岸新区人社局主动作为,研究部署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倡导线上招聘应聘、暂停大规模招聘会、强化窗口服务单位疫情防控、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等七项措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该局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按照新区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积极动员,全面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 为严防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该局暂停举办大规模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以及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改进招聘会、会议、培训等组织形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对于考试或者招聘会等确需组织的活动,主动与区卫健等部门对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疫情。突出抓好重点群体防控,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节后出行和务工行为,避免盲目外出。同时,做好相关就业岗位储备,待疫情解除后第一时间帮助农民工返岗就业或创业。 窗口服务单位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是重点。为此,该局充分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加强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工作。充分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作用,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完善预约服务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 为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局积极指导用人单位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应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同时,该局表示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要做好其工伤保障,明确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该局规定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明确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同时,督促指导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