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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

来源:未知 作者:观察员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3-03
摘要: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2020年继续面向全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2020年继续面向全省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为了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考试测试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560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类计划2800名,面向中职类计划2800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统一公布的为准。

  (三)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一)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3月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5164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三)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3月27日18:00,登录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官网首页(进入“单招报名确认缴费系统”,完善相关报名信息,确定报考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四)每位考生在确定报考专业志愿时,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一)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核准的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上公示,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报考专业确认及缴费,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所有考生都需参加文化考试,普高类考生还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

  4.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普高类考生使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考生使用中职类试卷。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普高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行为举止、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

  2.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要求对中职类考生进行技能测试,着重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技能。

  1.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的为准。

  (三)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及有关规定,分类、分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在达到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

  (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七)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八)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九)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考试日期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考生登录学院官网()单招报名确认缴费系统,完善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评定并汇总文化考试成绩,汇总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提交招生录取小组。

  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 到学院招生办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责任编辑: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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