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市人社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互联网+”就业登记、解聘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就业登记互联网办理程序,为青岛市登记失业人员等5种人员办理手续时,用人单位可登录青岛就业网()办理就业登记,不必再携带多种材料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就业登记确认。 记者了解到,以后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的,可登录青岛就业网办理就业登记,选择进入“我要办事”/“就业登记”模块,录入被招用人员身份证号码,经计算机系统自动验证匹配为青岛市登记失业人员、30日内转换就业单位人员、青岛市农村劳动者、非青岛市户籍人员、青岛市退役军人时,不必再携带劳动者身份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等材料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就业登记确认。(记者 徐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