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我市有部分企业为保证防疫需求、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坚持生产经营,对于这些保供企业,我市有什么样的扶持政策? 答:2月份,市人社部分门出台《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一次性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市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2020年3月10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可以申报一次性就业补贴,包括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重大防疫保障建设项目的相关企业。在此期间,企业新吸纳劳动年龄内人员,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老员工在疫情期间仍坚持上岗的,按每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预计将发放补贴资金220万元,目前以发放到位27万元。 2、疫情期间,有很多滞留在鄂州市无法返乡的外省农民工,人社部门做了些什么工作呢?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他们外出就业? 答:疫情期间,我们成立了滞留在鄂州外省务工人员服务保障专班。对滞留在我市的外省务工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电话询问其目前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存在的诉求或困难。据调查,滞留在我市的外省市农民工有221人,有49人属于我市重点保供企业员工,因疫情滞留在我市不能回家的,已全部被原务工企业收留或接受当地政府安置,没有出现收留不到位现象。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3月9日至12日,市人社部门通过“鄂州市外出务工人员登记小程序”开展了大范围调查,采集外出务工人员有效数据72920条,其中省内务工30811(含武汉市务工22175人),省外务工22175人(珠三角14440人,长三角7829人,京津冀地区1098人,其它地区2602人)。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我们积极与外出务工人员目的地较为集中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商会、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用工集中企业及当地人社部门对接,精准掌握返岗人员信息,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协调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分批有序”返岗。期间,申请开行鄂州至深圳东、鄂州至杭州东的客运专列。每趟列车上安排人社、公安、医务人员各2名,保证外出务工人员在途中的饮食、健康检测、安全防护。指派专人对接四家具有省际包车资质的客运公司,对报名信息进行梳理、集中归并,向深圳、广州、珠海、南京等地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精准运输送达服务。针对有需求的复工企业,则定向制定接运专题方案,研究往返路线,指导防护措施,对接人员信息,点对点输送。我市已返岗就业总人数40898人。其中开行专列5次,向惠州、东莞、深圳、杭州等地输送务工人员4962人;开行包车90辆,向深圳、广州、珠海、南京等地输2038人。 答:我们鼓励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的贫困人员通过自主就业实现就业脱贫。目前,我市对外出务工贫困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跨省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内市外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在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的同时,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鄂州就业的外省、外市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也可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内市外的不超过300元/人,省外的不超过500元/人。 一是用工保障。疫情期间,我们跟踪4家“停不得”企业用工需求,通过湖北省就业招聘网提供岗位175个,既解决滞留我市的外省人员临时性用工问题,又为“停不得”企业正常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伴随着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从“按住暂停”向“重启恢复”转变。市劳动就业中心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查保障机制,对全市已复工、拟复工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帮助企业有序开工复产。同时,我们还借助鄂州市就业服务驻咸丰劳务站和湖北武东人力资源(咸丰)产业园平台,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开展劳务协作,输送136名咸丰县贫困劳动力来鄂州就业。他们目前就职于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鄂州灿光光电有限公司,格力浦电子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 二是返、补、减政策落实。开展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会同相关部门,先后通过社保系统和税务系统,提取全市符合条件参保企业数据及账户信息,免去企业申报手续,加快审核进度,为目前,已为1622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816.14万元,稳定岗位61111个。同时,对全市符合要求企业,进行逐一电话回访,核查稳岗补贴到账情况,核实127家账户存在问题的企业信息,询问复工复产情况及困难,登记未复工人员名单,为后续跟踪服务打好基础。落实企业吸纳人员就业补贴政策,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会同市税务部门做好减免2月至6月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工作,预计减免2.1亿元。 答: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工、大学生和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通过实施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增加政策性岗位供给、强化就业政策扶持等三个方面18条就业扶持措施,针对性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 6、疫情防控阶段我市举办了一些招聘活动,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吗?后续还会开展吗? 答:疫情期间,我们对全市已复工、拟复工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帮助企业有序开工复产。持续开展网上春风行动,举办网络招聘会17场,提供岗位4.1万个。举办了9场以“复工复产助脱贫、抗疫稳岗促就业”为主题的小型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8242个,现场达成意向2009人。为确保岗位有效性,提高人岗匹配精准度,我们采取一对一服务方式,联系重点企业,登记真实岗位,定向通知有求职需求和求职意愿的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缺工企业精准、岗位精准、求职者精准”,有效防止了人员聚集,满足了劳动者充分就业。同时,在招聘会现场,我们设置一个入口、一个出口,安排志愿者在入口处检查湖北健康绿码、测量体温、喷洒酒精,限制场内人流量;会场中,一家企业一个台位,保持安全距离。 受疫情影响,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出现的缺工问题,为此我们到咸丰,建始,五峰开展劳务对接,缓解我市部分企业缺工问题,后续在五月底会举办两至三场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重点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精准就业、创业对接服务,让更多的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稳定脱贫。疫情好转后,将举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模式开展,招聘会的企业提前在“湖北公共招聘网”上同时发布了简历和职位信息,还能在招聘会现场直接进行“面试”环节,让企业能同时兼顾多种招聘渠道,将大大提高招聘的效率。 7、由于疫情原因,很多人现在都处于失业状态。听说今年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有一些利好的变化,请详细介绍一下。 答:省、市出台了系列就业纾困政策。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同时按规定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待遇,续发期间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中心介绍适当工作或提供培训的将停止续发失业保险金。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不高于失业保险金80%的标准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答:对于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9、疫情期间,有很多外出务工者滞留在家,针对这些人群,除了开展网上招聘、劳务协作之外,还启动了微课堂创业培训,你能具体介绍下在疫情防控期间,哪些人群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呢? 答:在疫情期间,全体劳动者都可以登陆具备资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自主选择免费培训资源进行学习。企业在岗职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高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除自主选择线上培训平台免费培训资源学习外,还可由企业或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参加补贴性线上技能培训和线下的职业技能实训。 10、复工复产的相关企业以什么样的形式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有三种形式。一是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停工期间自主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以项目制开展线上培训;二是参与、服务疫情防控正常生产的企业,对新招用、转岗职工采取以工代训方式开展培训;三是企业开展网上招聘后,对拟录用员工开展线上岗前培训。 疫情期间培训有两种模式。一是线上培训。企业可依托部、省就业局提供的66家免费学习平台,也可自主选择中国境内资质合法,服务规范,信用良好的其它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二是线下培训。企业在组织线上培训后,在疫情线束后一年内,可以依据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培训成果,参加线下职业技能实训。 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企业,按实际培训费用的95%给予企业补贴,培训项目补贴不超过1000元/人/个;参与、服务疫情防控正常生产的企业,对新招用、转岗职工采取以工代训方式开展培训的,可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对于企业职工个人而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按照证书等级享受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11、就业部门有没有出台创业方面的扶持政策来帮助创业者度过这个特殊时期的难关呢? 答:此次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很多消费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都没有充足的现金流,为缓解创业者的资金压力,中央、省、市都出台了很多政策给予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15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临时性延期偿还,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1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鼓励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降低或减免入驻企业场地租金等费用,对生产抗疫产品、参加防疫工作的,按疫情期间场租水电费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万元。 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创业贷款服务力度。一是优化创业贷款申请受理流程,将创业担保贷“线上和线下”受理推荐权限下沉到各区服务机构和经办银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创业担保贷款“三统一”工作标准,即:统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申报材料,从原来申请程序繁琐到现在就地就近经办机构一次性审核办结,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放开商业银行准入竞争机制。通过商业银行自愿申请承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人民银行、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等程序,在现有2家经办银行基础上中,择优新增2家商业银行,为创业者提供更好金融快捷服务。 严刚提问:我们这些住户想问一下,黄书记,黄局长!古城路72号九州方圆还建房3号楼东头机动车停车位为什么没有改造到位,为什么里面不继续改造,是因为人为原因吗,还是本身设计就是这样,改一半留一半!要是人为的那就要看看是那方神圣给的权利,东边所有场地是整个栋楼房住户的公摊面积,不是哪一家私自财产,说占就占有的,说不让改造就不改造!谁给的权利,全市为了文明城市创建,花了这么大的精力,投入了大量金钱和人力物资!为什么没有改造到位希望黄局长百忙中亲自视察一下,过问这件事,后期我们还会很近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