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社局联合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向天津市院校湖北籍2020届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支持天津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 此次补贴发放对象为天津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毕业前户籍地为湖北的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此前已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予以补贴。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各院校应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汇总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