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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万元!恩平这几类人创业可以领取补贴!

来源:未知 作者:观察员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07
摘要: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114号)、《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4号)、

  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114号)、《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4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有关补贴事项的实施办法》(江人社发〔2019〕113号)要求,现就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补贴对象:在我市成功创业(在我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创业者。

  1.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或毕业5年内)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5. 我市及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词解释7】;

  6. ①户籍地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离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行政区域中无乡镇的可适当调整)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下同);②在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③户籍地为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创业的劳动者;

  10. 获得广东省颁发的厨艺工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从事餐饮行业(取得食品或餐饮经营许可)的“粤菜师傅”。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0000元。如果属于团队创业,且团队成员均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可按照每名合伙人或股东补贴5000元的标准追加资助,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 创业者(团队)相关身份材料[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需要提供身份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属外出求学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外出务工人员提交在外地就业的登记凭证或参保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在读休学大学生提供休学材料;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提供军官转业证或退伍证等材料;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学历认证材料;回国创业华侨提供华侨身份相关材料;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材料;“粤菜师傅”提供获得广东省颁发的厨艺工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4. 创业者的银行账户,属于创业团队提供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一般为社会保障卡)。

  补贴对象:在我市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名词解释10】)创办初创企业【名词解释2】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创业者。

  1.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或毕业5年内)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10. 获得广东省颁发的厨艺工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从事餐饮行业(取得食品或餐饮经营许可)的“粤菜师傅”。

  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的租金总额,每年度最高6000元。创业者属于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根据其学历情况提高补贴标准,硕士提高到每年最高9000元,博士提高到每年最高12000元。

  2. 创业者相关身份材料[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需要提供身份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在读休学大学生提供休学材料;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提供军官转业证或退伍证等材料;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回国创业华侨提供华侨身份相关材料;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材料;“粤菜师傅”提供获得广东省颁发的厨艺工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4. 创业者的银行账户,属于创业团队提供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一般为社会保障卡)。

  申请条件: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为就业人员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除外)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1. 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2. 初创企业的登记注册证书(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不需要提供);3. 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4. 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1. 在申请补贴之前,涉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行为,用人单位都需要帮助员工办理用工备案,同样在“平台”办理。

  2. 除特殊规定外,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统一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补贴申请,网址是:。其中个人申请通过身份证号登录,单位申请通过注册后登录。进入后,点击“优惠补贴”、“新增补贴申请”后,选择相应补贴,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提交到相应的受理机构【就业类补贴提交到就业地的县(区)级人社局,创业类补贴提交到创业地的县(区)级人社局】。

  3. 网上申请存在问题的,受理机构会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修改要求。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受理机构会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办理现场确认的地点和期限。

  4. 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应当携带和《江门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平台”自动生成,导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和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时涉及个人材料的,可以只携带经个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到受理机构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单位申请的补贴,所有的申请材料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等无公章可不盖)。

  5. 对于可进行延续申请的补贴,在申请材料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需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即可,无需再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6. 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直接通过“江门市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情况、缴纳社保情况、用人单位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类型、用工备案等信息进行核查。上述对应的申请材料不再需要提供。

  7 为使补贴发放的普及面更广,同一劳动者或同一家用人单位,同时符合多项社保补贴或多项岗位补贴时不能同时享受,优先享受补贴金额最高的一项。

  8. 劳务派遣单位及其招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在本手册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范围内。

  9. 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同等享受本手册补贴政策。申请时所需的身份证明,可使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1. 企业划型: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以入职时企业划型情况为准。分公司、分支机构等用人单位的划型情况以其所属总公司划型为准。

  2. 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成立时间超过3年的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初创企业。

  3. 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

  4.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12个月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

  5.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的江门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江门市户籍的外省外市应届高校毕业生:1.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优惠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残疾人家庭(父母或其本人为残疾人)的应届高校毕业生;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6. 灵活就业: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为自然人提供有偿雇用服务,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种养,以及其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就业形式。

  7.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指扶贫部门认定的我市及东西部扶贫、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父母或其本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家庭。

  8. 就业困难人员: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包括以下几类人群:1.大龄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2.残疾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5.失地农民;6.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7.退役士兵;8.刑满释放人员;9.戒毒康复人员;10.精神病康复人员;11.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12.社区矫正人员;13.“两线合一”城乡统筹扶贫的帮扶对象(低收入人口)。

  9. 公益性岗位: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或者扶持开发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10. 重点用工企业:是指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

  11. 受影响企业: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式影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a.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b.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申请认定企业应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保。

  12.受影响职工(困难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申请认定:a.“受影响企业”中,所在岗位受市场因素等影响较大的职工。具体人员由企业确定,不超过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总人数的20%。b.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底,非因合同到期或个人主动从“受影响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职工;或从其他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职工(持有城乡居民低保证、扶贫卡、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困难职工证)。

责任编辑: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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