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3号至14号,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听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云关于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工作情况汇报后,深入部分用工企业、乡镇和县人社局等地,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州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把就业工作作为解决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就业;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抓实技能培训,提升技能素质等措施,切实抓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同时,通过举办《就业促进法》培训班,深化干部职工、群众及企业负责人对《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的认识与理解,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对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就业促进法》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检查组建议,要继续把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作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政策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教育引导群众消除“等靠要”思想,激发靠就业增收的内生动力,增强外出务工信心,提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想出去、敢出去、能出去,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落实“因用而训”的培训方针,进一步抓实技能培训;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