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2020年11月13日发布了《2020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原公告中通过网上初审的毕业生需提交材料内容做出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照片,并将照片打包发送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压缩包以“岗位编号+姓名”命名,照片以实际内容命名,如“1 报名表”、“2 身份证”: 4.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原标题:关于2020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