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冯学知)国务院港澳办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梳理介绍了中央各有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措施为港澳同胞在内地求学、就业、生活提供便利的有关情况。 关于解决港澳同胞在内地求学问题,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北京等港澳同胞居住较集中的省市,教育部将加强统筹,推动和支持当地政府为港澳学生群体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2016年底,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内地高校招收和培养港澳学生的有关规定,规范内地高校招收港澳学生和对港澳学生的教育教学、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对港澳学生在就业指导、成立社团、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指导。 为给港澳同胞尤其是年轻人在内地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便利,教育部今年6月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积极为港澳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为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港澳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商务部今年6月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和《投资协议》,在CEPA工作机制下不断扩大有关专业服务领域对港澳的开放程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在加紧研究取消港澳同胞在内地的就业许可制度、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并支持港澳同胞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 为便利港澳同胞在内地出行、住宿、安居,中国铁路总公司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等地部分火车站设置了可识读回乡证的自动售取票设备,今后将逐步在所有具备条件的省会城市及港澳旅客客流量较大的车站推广;国家旅游局今年6月印发通知,要求旅游住宿企业不得以任何非正常理由对港澳同胞办理入住设置障碍,为港澳同胞在内地旅游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住宿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开展调研,出台政策,明确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同胞可以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使他们可以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而提高在内地购房和租房的能力。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中央有关部门将继续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研究出台更多便利港澳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具体措施,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