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毕发[2020]5号和京人社事业字[2020]42号中添加了关于择业期按照应届对待的规定,目前已经发布的2021年北京市的事业单位应届生招聘公告中明确添加了”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字眼,如北京网络数据研究所、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科协直属单位等,然而在我报名咨询时有一些单位明确回复只招聘当年应届,不包含择业期,因此想问下以下3个问题。1:择业期未落实工作是指毕业后2年内档案和户口仍在学校、未签约任何三方合同和就业协议书且能走正常学校派遣的的毕业生吗?需要开具受疫情影响证明吗?3:有些单位招聘没有添加择业期规定,只写了非北京生源应聘需要符合北京落户要求,这些单位是默认包含择业期吗?还是说应按照各单位人事处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规定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