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才引进在青就业,因为想把父母也接到青岛,所以购买了两处房产,可是申请了一次性安家补贴却因为在青购买了两处房产而被拒绝。请问只能购买一处才能领到补贴吗?为什么要有此限制?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为缓解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购房压力,青岛市出台了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规定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符合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安家费。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30号)规定,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且本人、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下除首套商品住房外,没有其他商品住房。申请人购买房产申报一次性安家费,该房屋是否属于首套商品住房须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意见判断是否符合安家费文件规定的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条件。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或者直接登录青岛政务网“网上信访”进行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解决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