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各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普通高校毕业生去向,未就业情况,以及录用毕业生用人单位情况等。 调查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以及录用该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 本调查制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主要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等行政记录为基础,按照随机方法抽选样本,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开展调查。 本制度有关结果将通过函件形式反馈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