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开始,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量逐年扩大,使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进入到了大众化阶段。2004年,全国共有高校毕业生280万人,比2003年增加68万人。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到338万,比2004年增加58万。大学毕业生就业面临巨大压力。因为目前中国正处在人口总量、劳动就业人口总量的高峰期,劳动就业人口总量在最近两三年将会达到峰值。就业压力则可能使就业结构矛盾更加突出。本文认为:在未来几年,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在面对重压的同时,也存在新的机遇,主要原因在于:第一,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有助于每年增加新的就业岗位;第二,全社会正在建立一个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社会支持体系;第三,政府正在进一步制定与完善大学生毕业就业的社会政策;第四,政府和社会正在培育与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趋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在中国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大背景之下,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成为中国社会问题中排序在前几位的重要问题,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因此,研究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也就成为社会科学的重要课题。 自1999年以来,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量逐年扩大。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分别比1998年翻了一番多。2002年,中国在读大学生已经占到同龄(18至22岁)人口的14%。2003年全国1000多所普通高等学校共录取新生340多万人。 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导致了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进入大众化阶段,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具有高学历求职者的人数正在迅速地增长。 在当前,中国的就业形势严峻,其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目前中国正面临着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这三股力量碰撞的局面。尤其是由于目前中国正面临人口总量、劳动就业人口总量高峰的压力,劳动就业人口总量将在今后几年达到峰值。2003年中国城镇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再加上现存的600多万国营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近800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劳动力总量达到2400万人。这在无形中加剧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紧张态势,从而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带来了不利影响。今后两三年内,城镇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劳动力达到2400万,而每年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为1000万左右。因此,今后一些年劳动力市场都将呈现出供大于求的局面。第二,在中国加入WTO之后的初期,创造出新就业岗位的潜力一时还难以显现出来。而原有就业压力则可能导使就业矛盾加剧,具体表现为失业总量有所上升,就业结构矛盾更加突出。第三,由于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不论就业观念,还是就业政策、就业机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社会发展的趋势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2003年是中国1999年高等学校扩大招生以来的第一个大学毕业生就业高峰年,全国共有大学毕业生212.2万人,比2002年增加67万人,增幅达46.2%,而社会就业岗位的增长大致与上一年持平。从总体上看,一方面,目前大学毕业生还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对各类高素质人员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在用人机制、供需结构、择业观念等方面存在问题,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仍存在结构性困难。 2003年,中国尽管受到突发SARS的严重影响,但是,在政府和全社会多方共同努力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仍达到8%以上。随着SARS被控制之后,社会和经济发展恢复正常,到9月初,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70%,其中本科生就业率约为83%,高职高专毕业生约为55%。换言之,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受了毕业生总量大幅增加和SARS疫情严重影响的双重考验,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2002年同期水平的预定目标。 有关资料表明,2004年上半年中国就业形势稳定,就业总量稳中有升,截至6月,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但是,就业总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在部分地区、行业和群体,就业难问题十分突出。广大中西部、老工业基地以及资源枯竭地区,失业人员呈持续增长趋势。其中一批年龄偏大的老职工,再就业的希望已微乎其微。已实现再就业的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属于灵活就业,不仅收入低,而且不稳定,随时都可能再次失业。“农转非”和失地农民就业困难正日益引起关注。据有关部门预测,2004年因征地和政策因素而转入城镇“农转非”的人口中,劳动力将达到140万人。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趋尖锐。劳动力供给一向充裕的长三角、珠三角相继出现了“技工荒”。大量新兴产业和新开工企业招不到合格的技术工、熟练工。 宏观调控对就业的影响也值得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由于基建项目的停建缓建,对一批进城打工的农民造成直接冲击。第二,一些在产项目的调整压缩,有可能导致一批在职职工失业。第三,由于控制投资规模产生的连带效应,一些地区靠投资拉动就业的预期将难以实现。 2004年,全国共有高校毕业生280万人,比2003年增加68万人,增幅为32%。在全国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背景下,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所面临的压力依然巨大。在毕业生数量每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离校毕业生待业的现象开始出现,而且这个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02年7月份,全国待就业毕业生为50万人,2003年7月份达到70万人。 中国用短短几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用几十年才完成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转变过程,而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大众化趋势也就不可避免,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也必然由精英化走向大众化,在发达国家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在中国这个转变过程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就业人口高峰交织在一起,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显得格外突出。 2004年初中国提出的目标是,确保到2004年9月1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或高于2003年同期的水平,具体而言,到2004年9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应达到70%,就业人数要达到196万人,这将比2003年多出54万人左右。 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并召开有关会议,不仅提出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而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体制;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建功立业;培育和建设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继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深化人事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进程;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宣传工作;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监督和评估制度;等。 2004年9月28日中国的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截至9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73%,比2003年同期增加3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就业率为93%,本科生就业率为84%,高职(专科)生就业率为61%,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比2003年同期增加6个百分点。 有关部门在汇总就业情况时发现,从专业上看,工程技术类和一些行业特点明显的专业就业率较高。2004年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学生占总数的48%。 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338万,比2004年增加58万,尽管增幅有所下降,但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仍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在面临重大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新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4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8773亿元,同比增长9.7%,比2003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这是自1997年以来同期中国经济的最高增速。第一、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9.8%和9.6%,没有出现大的起伏。经济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目前的就业弹性系数计算,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提供70—80万个就业岗位,换言之,2004年的经济增长可以新增加700—800万个就业岗位。就是说,尽管面临种种不利因素,但如果中国经济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就会为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劳动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预计在今后5年里,中国经济将继续以7%以上的速度增长,这样的话,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至少将会达到560万个以上。比较而言,高学历求职者的就业形势将会更为有利一些。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进程进一步加快,而国外的资本、技术的介入无疑将会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其结果将会是有利于吸纳一大批训练有素的专业人才就业。 为了增加就业机会和控制失业率,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正在采取多种措施:一,增加就业的可能性。大力发展社区的家政服务、社区保安、生活护理和修理维护等便民利民岗位,吸收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二,完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三,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人们的技能和创新能力;四,落实和完善再就业优惠政策,把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延伸到失业人员。在改革行政审批过程中,消除阻碍劳动力流动和自谋职业的障碍,促进多渠道就业,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这些措施无疑有益于从宏观层面上减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从2003年开始共同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这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做出的决定,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2003年的招募指标为5000-6000名志愿者。2003年是中组部、人事部、团中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工作的第一年。全国共选拔600名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这两项工作计划都是开发大学毕业生人才资源服务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而且在未来时期的工作力度将会加大。 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2004年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总数为10000名。除2003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6000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以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解决必须更多地依赖于社会政策层面的途径来加以实现,换言之,有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应更进一步地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将其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当中,从而最终从消除社会问题的基础层面来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 2003年10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时表示,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社会就业总体规划当中,对毕业半年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组织进行失业登记。有关部门将负责这一方面的工作,提供积极的就业服务和组织参加公益性劳动,研究制定青年见习和创业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弱化户口对社会成员流动性的限制,不仅会促进大学毕业生择业的自主性、能动性,而且会使其流动、就业的空间变得更广阔。流动的自由度是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也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人档合一”所强化的是人才的单位所有;“人户合一”所强化的是人才的地区所有。随着人事档案社会化管理的推行,在今天,“档案”对于人才流动已无多少限制,唯有户口还对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具有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预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正在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的工作,无疑将对促进大学毕业生在未来时期中就业起到特有的作用。在今后时期,用按需引进代替数量控制,有条件准入代替计划指标,将会成为更多城市和地区引进人才时的基本政策。既便“蓝印户口”、“居住证”等仍然存在,但是,对流动人才来说,这些东西的作用和真正的户口簿已经没有多大差别。特聘兼职、资源共享、项目合作、智力引进等不迁户口、不转关系的形式灵活多样的流动将会成为现实。 2002年11月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新增加的就业岗位,要优先录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切实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限制,以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但在现实中,由于具体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政策还尚未得到落实,成为影响大学生毕业生顺利就业的障碍,其中主要有:(1)非公有制单位使用大学毕业生仍然有进人和户口指标的限制;(2)大学毕业生的跨省市流动渠道仍不畅通;(3)派遣制度存在着时间限制方面的问题;等。 因此,必须按照就业市场化的要求加快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打破大学毕业生干部身份、户籍制度、用人指标的限制,促进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流向。对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尤其是非公有制单位,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并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公安部门应凭毕业生所持的《报到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废除对毕业生收取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和其他一些不合理收费的政策,促进毕业生自主流动。 2004年国家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目前国家已经明确,将大学毕业生就业纳入整体就业规划,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以扩大就业门路,并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促进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全国各类各级学校应该进一步在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规划方面做出调整,使毕业生的创造能力、竞争能力和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经常发生着变化,而为之服务的教育模式的转变常常滞后,其结果是使得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因难以适应就业市场的要求而不能及时找到工作。这种情形在高校扩招之后的大学毕业生身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从而在无形中成为使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加重的原因之一。正因如此,在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已经市场化的情况下,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尤其是对专业结构的调整,否则的话,将会导致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结构与市场供求之间不对接的现象。不容否认,目前,一些高校的专业及课程设置仍缺乏对社会实际需求的科学预测与把握,表现出较大的盲目性,不少高校一味追逐热门专业,致使专业重复现象严重,专业人才的产出与就业岗位需求之间不成比例,造成了供给严重大于需求的状况。 因此,应该将是否满足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作为检验高等教育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从而也要求进一步赋予高校在专业设置和招生方面的更大自主权,使其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情况,及时地调整专业安排和制定招生计划。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较低的学校和专业,应减少其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高校应在低年级对学生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而在高年级确定学生的具体专业方向。 2004年国家明确提出,要建立高等学校布局结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工作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开展“订单式”培养。 高校应多方面地提高毕业生参与就业竞争的综合素质。作为减少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关键之点,除了抓好教育体制的转型之外,还应增强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有效合作,从而培养出与市场需求、社会需求相对接的应用型人才。此外,还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是,应该在高校中设置自主创业的有关课程。具体而言,这种自主创业教育不仅应该从基本的普及性工作着手,而且有必要在高校教程中加以正规化、制度化。 高校有必要加强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这种工作的重点可以落实在推行4年职业规划项目上:新生入学的第一年,就开始进行职业教育,帮助他们接触和了解就业状况;第二年帮助学生发现和了解自己的性格、兴趣和专长,进而帮助学生选择专业;第三年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参加社会实践和一些招聘会,让他们直接感受就业市场的情况;第四年辅导学生写求职信,传授求职要领和面试技巧等专门技能。这种就业指导贯穿在整个大学生涯中,对大学生择业观的形成、择业实力的增强和求职技巧的培养都会大有帮助。 帮助大学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涉及到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强大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由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目前中国大学毕业生在就业的信息渠道和就业服务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尚未形成全国性的就业市场,大学毕业生异地求职时信息不畅,成本太高。 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包括: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前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毕业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毕业生及时掌握人才市场信息,促进就业机构改变就业歧视现象,如对女大学生的歧视,另外还要调整大学生自身的就业观念,避免现在大学毕业生择业时普遍存在的个人主观化、理想化的倾向,适当调整就业预期目标,以适应社会现实的要求。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有诸多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就业市场和就业服务,这是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关键因素。应尽快建立起全国性的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各高校、各专业的毕业生数量、就业率、毕业后收入等指标的定期发布制度;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开设专门的窗口,对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后,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2004年国家不仅提出,要培育和建设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禁止以盈利为目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严格规范各种毕业生招聘会的秩序,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提出,要构建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进程。2004年所有本科高校和有条件的高职(专科)学校,要开通就业服务信息网并与国家和省市网互联互通,并且要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监督和评估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并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体系,科学、准确、快速地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当地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 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变,是社会发展和国民素质提高的要求和重要标志之一。与此相应,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式和就业格局上也必然要经历一个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的过程,即作为一个普通社会成员去求职和就业。因此,大学生有必要消除自己的主观理想预期与社会客观实际之间的差距,主动地转变就业观念、调整自身素质,以充分适应社会。 首先,正确认识就业形势与择业困难之间的关系并理性地作出择业意向。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就业适龄人口的数量大于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这种情况对于该社会而言便构成了就业绝对困难情境。可以说,就业绝对困难主要存在于社会层面。实际上,由于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基本上是一种趋势性估算、而且主要是以常规化就业岗位计算的,所以,对社会就业结构中的“弹性”系数以及对个体化就业岗位数量,一般很难做出精确的预测,其结果势必导致对就业绝对困难系数的计算难以达到高度精确。这便为社会争取从就业绝对困难向相对困难的转变留下可能的空间。 从另一方面来看,既便一个社会存在着就业绝对困难,但是,在个人层面上,对于择业者而言,实际上只存在就业相对困难情境。而个人在择业过程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将决定其就业相对困难程度的大与小。 基于这一缘由,处在现实社会背景下的个人,择业时对自身就业意向的恰当定位和及时调整,将会有助于促进其就业难度的减小。具体而言,在择业的同一个时间段上,如果人们在择业标准中对就业地区、从业机构、职业类型等的选择都过于集中化,那么,势必导致在这些就业地区、从业机构、职业类型上的集中竞争,形成就业绝对困难情境并加大就业绝对困难系数。相反,如果面对这种情势而及时进行调整,选择目前被暂时忽视或“冷落”的就业地区、从业机构、职业类型等,实际上等于主动选择了一种就业相对困难、甚至减小了就业相对困难系数,换言之,这种调整便可能意味着就业机会的形成。 其次,自主创业可以成为个人层面上减少就业难度的一种主动性的现实选择方案。在个人层面上,减少就业难度的方法大致有两类:一是被动选择,如对自己原先的就业意愿进行调整。具体而言,降低择业标准,就可能意味着获得就业机会。二是主动选择,如自主创业。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就业形式经历了几种重要转变:第一,从最初主要是体制内就业,到出现了更多的体制外就业;第二,从原先主要是机构化就业,到出现了更多的个体化就业;第三,从最初主要是占据现有的就业岗位,到出现了更多的创造就业岗位。这种变化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进程是一致的。后期出现的就业形式,对个体自主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自主创业则是这一方面的集中体现,它成为个体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形式。 自主创业,一方面需要以个体自身的素质和实力为基础;另一方面则需要社会建立有效的导向机制和保障机制。从2002年起,国家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等部委以及许多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鼓励和帮助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然而,我们还必须不断推出新的和完善原有的就业政策以及加大户籍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与创新的力度。 [1]汝信等主编:《200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2]汝信等主编:《200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3]沈杰:《大学生就业困难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光明日报》2003年8月7日。 [6]宋丽云:《教育部出台十大措施确保2004年高校就业率达70%》,人民网,2004年5月12日。 [7]王艳红、何德功、何光海:《大学生就业已成全球老大难》,新华网,2004年4月29日,来源:资料卡片杂志2004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