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且可以申请1万元的创业实体补助,详见政策扶持服务平台。(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2011年11月,国家教育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共同发起支持女大学生创业活动,当时花木兰基金作为特邀单位,最早以实际行动响应了此次活动。在近一年的实践推广中,形成了崭新的多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创业模式。 在此过程中由投资人、项目方、女企业家、辅导师、会计师、律师等项目女性团队成立了中国花木兰联合会,倡导女性互助,联合各界参与支持。 2013年1月6日在由全国妇联发展部和花木兰基金举办的“第二届”女性经济峰会,支持女大学生创业启动仪式在北京国际饭店开幕。大秦手机化妆总部被评为支持女大学生创业爱心企业,大秦手机化妆以其个性化,创意经济,轻库存,易开店,潜力大,市场广的特点受到大学生和媒体关注。 由大秦手机化妆支持的女大学生创业的大秦手机化妆示范店,已经在2012年9月在北京北太平庄苏宁电器开业。大秦手机化妆也因此获得三个最受欢迎的女大学生创业项目之一。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如果离校,但仍在毕业年度仍然可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其中,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1日,必须进入毕业年度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在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中,大学生创业成立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只要公司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就可以依法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大学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2.大学生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3.在2010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创业动漫企业,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第065号) 1.创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2.创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3.创业开办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4.创业开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5.创业开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交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4.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 二是符合残疾人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规定的,享受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政策; 三是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一些地方规定更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贴息扶持。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就业规模扩大和就业结构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适应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二是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三是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四是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享受对象上体现了普惠性,在管理方式上突出了规范性,并将公共就业服务职能与税收征管紧密结合,适应了当前我国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同时,通过设置行业限制、加强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避免产生税收征管漏洞。 《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为确保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通知》还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和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中国甘肃网11月04日讯 近年来,城关区地方税务一局按照“严密监控税源应收尽收,着力培植税源应免尽免”的征收管理指导思想,确保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认真抓好西部大开发、下岗再就业、文化体制改革、安置城镇退役士兵、高校学生公寓后勤社会化改革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主动为企业解决涉税难题。 该局自2007年3月成立至今,已依法为1340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减免税审批,共计减免税款19004万元。其中下岗再就业个体工商户1207户,减免税款287万元;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18户,减免税款757万元;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28户,减免税款1477万元;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减免26户。 减免税款14793万元;医疗机构优惠政策减免4户,减免税款126万元;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减免5户,减免税款177万元;高校学生公寓后勤社会化改革优惠政策8户,减免税款227万元;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减免44户,减免税款1160万元。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创业者开辟了“绿色通道”,切实帮助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度过创业难关,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得到了实惠,也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2011年11月,国家教育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共同发起支持女大学生创业活动,当时花木兰基金作为特邀单位,最早以实际行动响应了此次活动。在近一年的实践推广中,形成了崭新的多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创业模式。 在此过程中由投资人、项目方、女企业家、辅导师、会计师、律师等项目女性团队成立了中国花木兰联合会,倡导女性互助,联合各界参与支持。 2013年1月6日在由全国妇联发展部和花木兰基金举办的“第二届”女性经济峰会,支持女大学生创业启动仪式在北京国际饭店开幕。大秦手机化妆总部被评为支持女大学生创业爱心企业,大秦手机化妆以其个性化,创意经济,轻库存,易开店,潜力大,市场广的特点受到大学生和媒体关注。 由大秦手机化妆支持的女大学生创业的大秦手机化妆示范店,已经在2012年9月在北京北太平庄苏宁电器开业。大秦手机化妆也因此获得三个最受欢迎的女大学生创业项目之一。 1、一是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政策规定,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2、二是符合残疾人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规定的,享受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政策。 3、三是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一些地方规定更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贴息扶持。 4、大学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5、大学生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6、在2010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创业动漫企业,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一是我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税收优惠的政策。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有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在这方面填补了我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空白。 二是创业优惠政策首次覆盖毕业年度内在校创业的大学生。随着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人数越来越多,而以往的扶持政策都只针对社会人员。2011年,国家对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扶上马,送一程”,让他们能够更早更快地开创自己的事业。 三是首次采用网络申领方式,便捷、高效,充分体现了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工作理念。据悉,2011年教育部将继续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作为工作重点,袁贵仁部长强调,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把好事办好,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