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保持就业稳定,进一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我市正式印发了《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9年至2021年,全市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 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轮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家庭子女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在培训内容方面,将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快递员、电商、汽修、电工、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新产业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开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物联网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 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计划。企业将制订新入职员工培训制度和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岗前培训。一是实施员工入职培训,对企业新招用人员,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的,考试合格后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实施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深化“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共建基地”培养机制。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期限1-3年。按中级工水平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水平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水平每人每年6000元、高级技师水平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三是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企业职工,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工(专项能力证书)、中级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照4500元、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实施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三新一高”重点产业及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内企业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在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在保安、快递、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建筑、燃气、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开展非等级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实施》提出,要加强重点群体培训。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我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我市持续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新型农民培育基地和农业农村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等,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