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肇源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现将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1年11月,赵国臣利用管理县财政局拨付的村修路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重复入账的方式,非法占有5万元专项修路资金用于个人支出。2013年12月,赵国臣两次利用管理村防汛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增人工费和核销虚假票据的方式,共骗取7.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9年7 月,赵国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016年至2018年,赵力国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村级文化广场材料费、村环境治理机械设备租赁费和人工费等方式,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8.9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9年11月,赵力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徐国光利用在和平乡承包的不属于良种补贴范围的1700亩水田,向和平乡经管中心申领良种补贴2.25万元,该乡经管中心主任张立峰存在违规审批行为。2019年9月,徐国光、张立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0年3月,时任东大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明海在负责杨柳屯村民补地工作过程中,违规给非本村村民、不具备补地资格的其侄女杨某补地4亩。2019年12月,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杨明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