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4〕117号)和《绍兴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安监〔2016〕95号)规定,浙江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为企业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浙江安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考评。经我局综合评定,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三级达标要求,现予公布,名单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