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习水县“五个一”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截止目前,县委第一至第五轮巡察反馈被巡察单位问题已整改完成1244个,共计问责处理干部320人次。 一是开展一次集中反馈。坚持个别反馈和集中反馈相结合,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在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个别反馈的同时,由县委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集中反馈,原汁原味通报巡察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选取2-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现场表态,并由县委书记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巡察反馈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织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分管党建党务同志开展集中约谈,通过面对面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清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分管党建党务同志的协助整改职责,并由被约谈人员对标职责就抓好问题整改逐一进行表态并签订整改承诺书。 三是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坚持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办牵头组建专项督导组,对上轮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专项督导组根据巡察办提供的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集中整改期内的跟踪督促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抓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开展一次学习培训。针对巡察工作开展及巡察整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邀请分管县领导和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及财政、扶贫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巡察组全体干部进行相关业务和纪律知识培训,通过专题辅导、谈话教育并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责任意识、依法从政思维,督促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结合巡察工作开展发现的被巡察单位“乱用钱、乱发奖、乱收费、乱办事、乱用人,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差、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差、扶贫与民生政策执行效果差”现象,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组织开展“五乱三差”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通过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剖析整改、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