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于专业、场地、设施等因素,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对查获的野生动物缺乏妥善处置手段。目前,基层在执法中遇到这种情况一般联系当地林业部门,但是在联系过程中会出现时间差,在过渡期间内动物的封存保护问题突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 鉴于此,相关部门建议从立法层面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处置规定,建立专门单位负责本区域内没收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接收和处理工作,并在全国按区域设立国家罚没野生动物制品仓储库,进行统一收储保管。 为查获案件制品出具物种鉴定证明是案件判定的基础,对于打击违法犯罪相当重要。 此次执法检查中,有地方反映由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规范执法查处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鉴定问题,一些地区片面强调鉴定工作应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单位承担,导致执法工作中普遍面临鉴定难、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 还需关注的是,现行法律是按物种进行管理,必须要鉴定识别到种才能作为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主要物证和依据。但野生动物识别鉴定、取证和固定证据成本高等技术困难,制约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效能。此外,依照当前科技水平,即使专业鉴定识别机构也难以区分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给有效精准执法打击违法犯罪带来困难。 为此,相关部门建议从立法层面对常见物种和物品简化鉴定要求,可以由两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即可,对疑难物种和物品的鉴定工作可以由具备资质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