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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生质量榜第1期:“夺命”路口有整改收楼、装修问题多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17
摘要:2020年4月1日至5月30日,经南都记者帮核实的广州地区民生报料投诉案例中,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类占比38%,小区公共事务投诉类占比34%,市民消费维权类占比20%。 在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类的投诉中,涉及交通盲点的案例占比超过三成,其中金穗路、翰景路两个盲点在报

  2020年4月1日至5月30日,经南都“记者帮”核实的广州地区民生报料投诉案例中,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类占比38%,小区公共事务投诉类占比34%,市民消费维权类占比20%。

  在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类的投诉中,涉及交通盲点的案例占比超过三成,其中金穗路、翰景路两个盲点在报道后不久即获得有关部门现场整改。

  在小区公共事务投诉类的投诉中,围绕小区垃圾站、停车场、用电设施等建设的纠纷最为突出,占比41%。此外,无物业维修基金的小区电梯维修、保养问题也较为突出。

  在市民消费维权类的投诉中,购房问题尤其是楼房装修质量问题占比最高,达50%;疫情之下的旅游退款纠纷也投诉较多,占比20%。

  4月19日,南都“记者帮”报道:市民反映天河区翰景路与华师教工生活区东北门交接路口处4月10日发生车祸,一名女子被车碾压。而事发地不止一次发生车祸,道路交通存在盲点,去年曾有一名教师在此身亡。南都记者走访发现事发地为三岔路口,附近居民均呼吁加装交通设施。

  4月24日,广州交警、天河区住建部门联合南都“记者帮”回访事发路段。在道路划上斑马线并设置了物理减速线,道路中间分隔车流的护栏也在施工。此外,有关部门还对路口转弯半径进行优化,同时对树木进行修剪,让视线更加清晰。

  5月2日,南都“记者帮”报道:市民反映天河区金穗路与海御直街垂直路口存在视觉盲点,且常有电动车逆行而来,近半年内该路口已发生3起电动车与小汽车碰撞事故。2019年10月,有关部门虽然在该路口加装了一面反光镜,但效果并不明显。“记者帮”走访后发现确有此事。

  5月12日,广州交警、天河区住建部门联合南都“记者帮”回访该路段。针对报道的情况,有关部门已对该路口做出多项调整优化,包括增设凸面镜、减速带、交通标识等,并承诺将加强管理和执法。附近居民表示,很高兴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相信这些措施能够起到作用,保障交通安全。

  5月14日,南都“记者帮”报道:市民反映越秀区东华市场社区内巷为狭窄禁车道路,却进驻了3个快递站点,大货车无视禁车标识随意进出停放,给居民带来困扰和安全隐患。居民数年前开始多次投诉,但均未得到彻底解决。“记者帮”走访发现巷内确有货车,且倒车时无人指挥,十分危险。

  5月18日,社区贴出提示,称区交通大队定于5月19日上午在东华市场南、北街口建拦车桩,禁止车辆入内街乱停放。南都记者回访看到东华市场南、北街均已装上3个拦车桩,内巷已无货车踪影,但电动车仍有进出。附近居民表示情况有所改善。

  5月9日,南都“记者帮”报道:市民反映荔湾区广钢新城有条开拓路,不仅常被车辆违停占用,路面上有些地方还未设置人行道,存在安全隐患。“记者帮”走访中发现,附近多位居民还担忧去年该路段遭水浸的经历会在今年再现。

  白鹤洞街道办回应称,目前开拓路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移交交警等部门管理,但街道已多次组织辖区部门到现场执法,今后也将不定时开展整治活动,解决违停堵塞。荔湾区住建局则表示,将科学合理设置禁停牌、标划禁停线、斑马线等。此外,该局已制定内涝应急预案,在出现内涝的紧急情况下,寻求区农水部门支持协助,采取强排措施予以解决。

  5月16日,南都“记者帮”报道:市民反映11日晚广州暴雨,海珠区洪德路后乐新街雨水倒灌浸入房屋,家具都在“水里泡着”。“记者帮”走访发现,附近居民均称街巷地势低,下水道排水能力差,一下大雨就容易水浸街,希望能得到解决。

  5月17日,海珠区回复“记者帮”表示,当日因瞬时雨量过大及珠江潮位升高顶托过流不及的影响,造成积水。海珠区将采取联动监控、布防抽排、管网清疏等多措施加强排水,并计划在下一步由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街道,对该片区实行雨污分流改造,有效缓解积水问题。

  市民反映黄埔区某小区紧靠北二环高速公路,距离最近的地方不到50米,小区自2018年底收房以来就饱受噪音困扰,并得到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重视。4月18日,“记者帮”走访发现,与高速距离最近的两栋楼噪音数值超过90分贝,远超限值。且业主反映买房时售楼部在离高速最远的地方,不知道房子受噪音影响这么厉害。

  在记者辗转获得的答复里,黄埔区生态环境局表示已督促高速公路公司、开发商进行整改,且每月监测数据显示整改后噪音影响有所改善。随后记者向黄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去采访请求,截至5月8日当时发稿,该局暂未答复记者。

  市民梁女士向“记者帮”反映,她在花都祈福万景峰收楼时发现装修质量差,厅里39块地砖裂了29块。她提出后期维修,但开发商维修进度缓慢,且物业在业主还未验收合格前就开始收管理费。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廖建勋提醒,已收楼的业主因装修质量的问题而未使用房屋的情况下,由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未达到使用标准,购房者在先缴纳物业管理费之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而未收楼的业主则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廖律师也提醒广大购房者,要确定房屋设施经过维修整改达到使用标准后才签署相关收楼文件,以免匆忙签署导致由消费者来承担物业管理费。

  市民王女士(化名)向“记者帮”反映,其在增城区誉山国际北苑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宣传为精装修,王女士没有细看购房合同就签字了,后翻看合同发现上面写着交付标准为毛坯。王女士询问销售,对方发来一份她与第三方装修公司签署的装修合同电子版。王女士直呼上当:“买精装不就为了省事,装修出了问题我还要找第三方?”

  广州市住建局回应称,经与增城区住建部门核查,誉山国际北苑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住宅交付标准为精装。相关购房合同截图则显示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后由业主无偿委托装修公司代为办理毛坯验收并装修。增城区住建局4月3日约谈开发企业责令改正,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将以业主签订的《委托装修协议书》中的装修标准进行最终交付。

  市住建局表示,市民买房后如发现楼盘存在虚假宣传,可收集资料和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记者帮”也提醒市民,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仔细研读,尤其涉及付款、装修、交楼等重要环节,一定要确认清楚。

  市民罗女士向“记者帮”反映,她在广州南沙区南沙湾御苑楼盘购买了一套精装修商品房,由于对房屋整体及当前广州不少楼盘都会号称赠送的“创意空间”装修存在疑问,她与开发商协商数月仍未收楼。其间开发商同意安排装修公司继续装修,同时要求签署一份《房屋二次改造工程合同》。开发商表示:“报建的时候那些地方属于阳台,如果不收楼再装修,就有违规的风险,容易被拆除。”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谭国戬提醒,对赠送阳台等不在合法建筑面积的区域进行二次改造的,必须明确报建手续和报建人,有符合法定条件及程序方可施工。否则属于违建,一经查处,会被要求拆除及恢复原状。收楼前施工,由开发商申请报建;收楼后施工,由业主申请报建,程序和步骤虽然只差一点,但结果和责任方有很大区别。

责任编辑: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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