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民生银行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58号)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优先股”)。前述优先股已 于2019年10月完成发行,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担任前述优先股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海通证券指派安喜梅女 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已经本公 司2017年6月1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二 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确保本次可转债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 因本次发行需要,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 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中信证券 已委派程越先生、马小龙先生,中金公司已委派童赫扬先生、许佳先生担任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 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 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且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 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目前,由于本公司优先股持续督导期尚未期满,海通证券未完 成的对本公司优先股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承接。中信证券已指派程越先生、马 小龙先生,中金公司已指派童赫扬先生、许佳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本公司优先股剩余持续督 程越,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担任浙商银行A股IPO 项目、工商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中信银行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作为 华期货A股IPO项目、浙江东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项目、粤电力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等;在加入中信证券前曾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从事证券和并购类项 目,并于2006年取得中国法律执业资格和2012年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从业资格。 马小龙,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主持和参与五 洲交通改制和IPO、卧龙电气改制辅导和上市推荐、广州控股2004年增发、中国银行改制及A 股IPO、交通银行A股IPO、北京银行IPO、中国银行次级债、深发展非公开发行、深发展重大资 产重组、深发展混合资本债、招商银行A+H配股、中国银行A+H配股、、中国银 行A+H优先股、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平安银行2013年度非公开发 行、中国银行优先股、平安银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陕国投非公开发行、中信银行优先股、 童赫扬,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曾参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杭州银 许佳,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担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项目、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厦门亿 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 项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 公开发行项目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