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通 知》”),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 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2020年4月 1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 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14点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 2020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1,814,384股;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30%。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