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进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线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6.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按照国家规定授予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的办学理念可以概括为“一个适应、两个坚持、三个注重。”即: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质量,注重特色办学,注重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大学。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优化专业设置,立足于培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民生学院在继承和发扬母体学校河南大学“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优良校风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认真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学院大力开展“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全力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战略,强化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具有综合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学院成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聘请多名学者及专家团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公务员考试、考研深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职业规划、创业实践、素质拓展、社团文化等有益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广泛领域进行指导与培训,学生能力得以全面提升,成绩显著。近年来,在河南省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中,学院先后多次获得省级先进集体、上千余人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奖励。 1.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我院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4.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省内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其他省份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关艺术类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 1.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为1300015000元/生/年。经物价部门审定,学院根据住宿条件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各项标准见当年度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印制的《填报志愿专刊》或我院的《新生入学须知》。 1.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外,学院设有:①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生/年;②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生/年;③单项奖:文体活动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和发明奖等;④先进个人奖;⑤先进集体奖等。另外,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出资在民生学院设立有单项奖学金。 2.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