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1月14日讯(记者谭筱)“身为一名市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履行职责是我的责任和义务。”荷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市政协委员谭光明说。近年来,他关注身边民生事,积极建言献策,全心全意当好人民群众的发言人。 近年来,因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权利归属问题而导致的官司不断,由此也造成小区停车管理混乱,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谭光明建议,要明确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性质和归属。 “很多业主因车位产权不明确而不愿购买车位,长期把车停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上,造成路上乱停违停,车库却处于空置状态。”谭光明调研发现,国内很多城市早已出台车位产权办理相关规定,明确可以给小区地下停车位办理产权证。 2020年,谭光明提交《关于明确小区地下停车产权的建议》提案,他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株洲实际,对全市各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人防工程性质、归谁所有等问题子以明确,并在小区租售过程中进行公示,对小区的地面车位、首层架空车位的权属也应进行说明。 2020年12月,我市印发了《株洲市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城区地下车位(库)可以和商品房一样办理产权证明了。 根据《暂行办法》,可以办证的地下车位(库)是指株洲市城区范围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划要求确定的车位配置比例,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且地表以上和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权人一致的地下车位(库),但机械式停车位除外。 “随着高铁的快速发展和私家车的普及,人们的交通出行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传统道路运输受到巨大冲击,道路客运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谭光明表示,今年他将关注我市公路长途客运等问题。 他认为,我市道路客运改革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