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浏阳河入口处的市管河流河长公示牌上,记者看到,这条河流名称为“跳马镇冬斯港村段”,编号为:浏阳河(雨花段)-03,村级河长就是游树根。“我每周都会去巡河一次,主要是看看河里是否有打鱼的,有没有对水利设施进行侵害等现象,在污染治理上,我们安排了专职的打捞队对双溪港水质进行治理。”游树根说,“双溪港的水质相比以前明显变好。以前的水全是黄的,现在都变成清的了。”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曾经和正在生活的环境能够回归到山清水秀的自然状态,而从全民环保的角度来说,保护环境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于环境治理,人人都参与其中也就成了今后一段时间的努力方向。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实际上就体现的是“全民参与环保治理”的号召和工作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可以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让每一个有“痛感”的居民都能加入到“让家乡的风景恢复原貌”的工作中来,由于与自身的生活利益切实相关,参与者也更加会发挥主观能动性,不会敷衍塞责。另一个好处就是,参与者都是熟知当地情况的人,同时又在当地有着多年的关系网,在治理中能更好地进行沟通协调,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河长制”显然就是这样一种理想的工作机制。动用居住地的人来负责河段水质监管,配合政府的整治,同时对当地群众进行环保理念教育,让更多的人一起配合治理。其实我们不难发现,河流水体恶化,背后最大的症结就是粗放式的生产生活模式,尤其是在一些鱼米之乡,丰富的山水资源被挥霍和透支,落后的环保观念使得整体环境日趋恶劣,一些不可逆的生态破坏直接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这些年来在高昂的代价之下,人们开始正视河流水质治理的重要性,“河长制”的出现无疑将对河流治理起到基础性的监管作用。 2016年12月12日,我国水利部长在媒体撰文,其文章中提到:中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45203条,总长度达150.85万公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湖泊水面总面积7.80万平方公里。发达的水系让“河长”一职责任重大,这也意味着这种长期治理模式要努力实现“保证留给后代子孙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河湖资源”。 湖南是典型的鱼米之乡,“三湘四水”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今年10月25日,省长、总河长许达哲签署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全面开展河长巡河行动。第1号总河长令指出,落实河长制工作关键在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巡河是各级河长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方式,各地要实现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目前我省河长已超3.5万人,省市县三级河长办全部成立 ,实现了河长体系全覆盖。 水是大地的血脉,水是滋养人类生命的源泉,“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不仅是对各级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每个公民提出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