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身居大臣位置的人,应该把使民众的富裕和欢乐当作自己的责任,把民众的贫穷和苦难当成自己的罪过。 6、位在十人之上者,必处十人之下;位在百人之上者,必处百人之下;位在天下人之上者,必处天下人之下。(清.唐甄) 释:所处的职位在十人之上的人,必须把自己放在十人之下,职位在百人之上,必须把自己放在百人之下,职位在天下人之上的人,必须把自己放在天下人之下。 7、水浊无掉尾之鱼,土确无葳蕤之木,政烦无逸乐之民。( 北齐 . 刘昼 ) 释:水浑浊了就没有再往回游的鱼儿,土地瘠薄了就生长不出枝叶茂盛的树木,政令烦乱了就不会有安逸快乐的民众。 释:作为上级的能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他的所有部属就必然服从他的管理,执行他的指令。 释:尊重贤良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相信忠诚的人,听得进别人的不同意见,这样才能保持安定。 释:自古以来,领导、驱使民众在于有信用和诚恳,要把所说的话看为比百金份量还重。 11、无多事、无废事、庶几无事;不徇情、不矫情、乃能得情。 ( 清.程祖洛) 释:不做多余的事,不怡误松懈该做的事,方能太平无事;不徇私情,不搞矫作虚伪的人情,才能得到线、吴王事事堪误国,未必西施赛六宫 。 (唐.陆龟蒙) 释:吴王夫差做的每件事都足以丢弃国家,并不只因为西施胜过六宫嫔妃所造成灭亡的。 释:叫你不信任的人去办你想办的事,就会使事情办坏;自己不仁义的人去领导群众,群众就会遭殃。 释:皇上之所以圣明,是因为能够多方面听取意见;皇上之所以昏暗,是因为偏信个别人的说法 释:华丽的语言是虚伪表面的,实在语言是高尚神圣的,能当药治病的语言是苦涩的,使人得病的言语是奉承、甜蜜的。 释:思考问题犹豫不决,怀疑这怀疑那就不能决定事;做事时疑疑惑惑就不能把事情办成功。 释:生气发怒的时候也不去侵犯没有罪过的人,高兴喜欢的时候也不迁就顺从那些该杀的人。 23、有功于国家,即千金之赏,通侯之印,亦不宜吝;无功于国家,虽颦笑之微、敝绔之贱,亦勿轻予。(明.张君正) 释:对于国家有功的人,就是对他们奖赏千金,封赠提拔,也不应吝惜;没有功劳的人,对他们就是笑一笑这样的小表示、一件破旧的裤子,也不要轻以给予。 26、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 宋.林逋) 释:个人不把钱财看得太重就可以凝聚人,对自己要求严格就能使人们信服,宽宏大量就可以得到人,能以身作则就可以率领人。 释:单单从纸面上了解得到的东西总归是浅薄的,必须知道有些事要亲身参与、亲临实际。 释:想个人一手遮天曾经几时有长久的呢?人们都有口总会要说线、乱条犹未复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能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宋.曾巩) 释:凌乱的柳条还未完全变成青黄色,借着东风的势就狂舞起来,把它的飞絮想蒙住日月,但不知天地之间还有秋霜。 展开全部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