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3日电(梁秋坪)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就业促进法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 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今年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党中央“稳就业”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就业促进法》基本得到有效实施,基本实现“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定目标。 报告显示,检查中发现我国结构性就业矛盾显现,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新旧动能转换、结构优化调整的阵痛凸显,“人岗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正日益上升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职业教育和培训尚未满足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 劳动力素质全面提升是解决人力资源供需结构不平衡的治本之策,也是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 报告建议:坚定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一是弘扬劳动光荣的时代风尚。通过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探索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体现技能型人才的劳动价值,使“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成为价值追求。 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坚持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职教办学机制,优化专业设置,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精准对接市场和就业需求,创新职业培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项目制、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加强对灵活用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的专门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产业链与人才链的衔接融合。 四是用好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和其他培训资金。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财政部、人社部已经制定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尽快落实到位,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