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生”有一个比较准确、合理、恰当的界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这直接影响着具体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果对民生的界定过于模糊或者过于宽泛的话,那么,基于这种界定的民生政策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于庞杂、模糊不清的状况。相反,如果对于民生的界定过于狭窄的话,那么,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民生政策也不免会出现不到位、不全面的情形。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民生一般是指百姓的基本生计。到了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给“民生”注入了新的内涵,并将之上升到“主义”、国家方针大政以及历史观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孙中山对民生问题较为经典的解释是:“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02页)“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同上,第825页)“民生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原动力。”(同上,第835页) 广义上的民生概念是指,凡是同民生有关的,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都属于民生范围内的事情。这个概念的优点是充分强调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要性和高度综合性,但其明显的不足在于,概念范围太大。从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角度看,广义上的民生概念几乎可以延伸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任一领域,无所不包,甚至还可以包括历史观方面的问题。这样一来,由于不易操作和把握,反倒容易冲淡人们对于直接、切身、具体、真正的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改善,使民生问题难以同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有效地结合起来。孙中山对民生的界定大致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立论的。 由于广义上的民生概念太大,所包括的内容过于庞大,所涉及的面过于宽泛,同具体政策层面上的民生问题难以吻合,难以把握,所以,在具体政策和实际生活领域,人们一般不使用广义上的民生概念。 狭义上的民生概念主要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的。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等。 狭义上的民生概念相对来说比较准确,也容易把握,容易同具体层面上的民生政策吻合。我们平时所使用的民生概念一般都是狭义的民生概念。比如,如今社会上流行的说法要“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一语中的“民生”,就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的。 第一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存状态”,即:社会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像人那样有尊严地生存下去”。其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状况,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基础性的住房保障,等等。 第二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人不仅要有尊严地生存下去,还要有能力生存下去。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计来源”问题,考虑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有能力和机会活下去”的问题,即:一个社会在满足了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问题之后,就应考虑社会成员基本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问题,以期为民众提供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其具体内容包括:促进充分就业,进行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问题,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权益保护问题(如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事务参与权),等等。 第三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活质量”问题,即:当一个社会解决了民众基本生存和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准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随着现代制度的全面确立,进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应当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使生活质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主要包括:民众应当享受到较高层面的社会福利,比如,未来公立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得到免费的教育;住房公积金应当普及到每一个劳动者;社会成员的权利应当得到全面的保护,等等。应当看到,这一问题属于较高层面上的民生问题,目前的中国社会尚没有能力全面解决这一问题。不过,应当将这一层面的民生问题作为未来的一个重要目标列入改善民生的中长期目标体系当中。 改善民生问题实际上有一个规律,这就是:从现实和操作逻辑看,民生问题上述三个层面上的内容具有一种逐层递进的关系,即:前一层面内容的基本实现是后一层面内容实施的前提条件,当前一层面内容基本实现之后,应当顺理成章地开始后一层面内容的努力。这个顺序千万不能倒过来。 (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