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害的法益不是家庭关系,本罪不是家庭犯罪,而是人身犯罪,本质是将需要扶助的人置于不受保护的状态,进而使其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的犯罪。 1.行为对象: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行为主体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关系。 遗弃罪的行为对象与行为主体之间不要求具有亲属关系,也不限于婚姻家庭成员之间。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义务:亲属法规定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义务。基于合同行为产生的义务:如受雇保姆对婴儿的照顾义务。基于业务所产生的义务:孤儿院、养老院、精神病院、医院的管理人员。 3.情节:情节恶劣要综合考虑,遗弃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其行为触犯遗弃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狭义包括的一罪,从一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