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tittle。乍一看,两者没有交集,但仔细一看,两者是有竞争力的,他们都是面向汽车用户和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 这是一种竞争关系,当然“水深火热”。汽车之家起诉易车不正当竞争,并要求118赔偿一万多元。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诉称,他是“汽车之家”网站平台和移动应用软件“汽车之家”的所有者和运营商,汽车之家公司在中国的经营主体。“汽车之家”不仅是原告企业名称的缩写,也是网站名称,同时,“汽车之家”和“汽车之家 看车买车用车”也被注册为商标,北京车志佳公司是权利人的商标。 该公司发现北京易车互联网信息技术公司在苹果应用商店发布了移动应用“易车”,名称显示为“易车-专业看车买车的汽车之家”,预览文本描述“易车--专业的汽车选车看车买车购车平台,车友必备的汽车服务之家”。本软件版权归北京易车IT公司所有。 原告北京汽车之家公司认为北京易车信息技术公司是移动应用软件“易车”的著作权人和运营商,为汽车用户提供汽车报价、车友社区和汽车服务服务。汽车之家和易车都是主营业务相同的纽交所上市企业,他们是汽车用户和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原被告在汽车互联网服务领域具有竞争关系,但二被告人开发经营的移动应用软件“易车”未经授权在其名称和描述中使用“汽车之家”,造成误解和混淆,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要求法院判令造假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立即停止造假行为,在报纸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183000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我们会继续关注后续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