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制造完成后,会根据成本、利润、市场行情、竞争对手等外部条件制定一个基本价格。但是汽车在对外出售时,必须附加13%的增值税,这个税是直接缴纳给国家的。比如车企内部核定的价格是十万元,在对外出售时,售价就变成了11.3万元,这里面就包含了1.3万元的增值税。 消费者在购买了汽车之后,还要缴纳一个购置税,这个购置税的税率是车价的10%。但是如果按照终端销售价来纳税的话,那么已经缴纳给国家的13%的增值税也计算在内,相当于重复纳税了。所以,在缴纳购置税时,就要把这13%的购置税去掉,按照汽车出厂时没有加增值税的价格纳税。 为了计算方便,税务系统把整个纳税计算过程简化,最终得出的简易计算公式就是终端售价除以1.13。计算推导过程如下: 在缴纳购置税时,按照出厂不含税的价格x合算,但是我们看到的价格是y,根据上面的公式:x=y÷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