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宋春燕、记者高杨报道 为进一步加快电动公交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公共交通事业低碳发展,山东省临沭县发展改革局认真落实上级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采取免、奖、放三项举措降低电动公交汽车用电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免”基本电费。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奖”低谷电量。2020年底前,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每使用1千瓦时谷段电量,给予1.3千瓦时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先)和平段电量。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文明确,参照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电价政策,延长电动公交汽车低估电量奖励政策时间。2021-2023年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每使用1千瓦时谷段电量,分别给予0.91千瓦时(2021年)、0.78千瓦时(2022年)、0.65千瓦时(2023年)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先)和平段电量。 “放”充换电服务费。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充换电设施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推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