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等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主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无需出门,在线上即可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所谓的“免检”是指登记6年以内符合标准的车辆,每2年定期检验时,免去线上检验,但车主仍需按时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检验合格标志。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对10年以上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1次。 逾期未年审车辆会被视为“未按规定年检”,将不允许上路行驶。若上路行驶将被扣留车辆,同时驾驶证记3分并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