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乄车辆尾气标准检测√限制车辆违章处理周期√选择六座及以下标准的小型家用载客汽车的用户,对于六年内免检中的两次更换车标不能够理解,认为这是画蛇添足或者是有些“找麻烦”。然而这是对年检三大功能的不理解,其中年检最重要的作用实际是第三项:限制车辆违章处理周期,其作用也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回笼违章收费,而是为了提升道路安全标准。 众所周知,在车辆年检之前需要提前处理好违章,否则车辆过检也无法领取到年检新标志。大部分车主对于这一规定都持否定态度,但为什么不对自己的违章驾驶行为自省呢?——每一次违章都会增加一次公共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不加以约束的话相信道路安全等级会大大降低。假设把六年免检周期限定为六年不做任何约束,至少以下两种情况很有可能出现。 比如选购一台3万左右的面包车或微型卡车,车辆登记在某“三无人士”的名下;而车辆要去从事营运运输,每天都以超大运力让车辆发挥到极限的价值。在六年后这么台车的价值就只有两三千元,此类车选择继续使用已经不可靠,选择开始年检并处理六年内可能比车价更高的违章罚金……貌似不如直接将车辆当作废铁出售了。于是用户不在意车辆的处理方式,同时更不会在意在驾车过程中违不违章,方正都是六年直接处理车辆。 每年各大交通类平台都会公布各省区的“违章王”,这些车中大部分车辆都是六座及更低标准的高性能车,然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或为“准三无”或为公司;很有意思的是这些车的用户至少曾经大多数都“视交法如无物”,因为车辆最终可能会被任性的仍在车库,亦或者被司法拍卖。试想这些车从落地后的六年内不要求处理违章,其年均违章数会不会达到平均200~300条呢?这并不是一个很夸张的数据哦,曾经最夸张的“违章王”车辆累计积分3566分,仅罚金就要十几万元元。 综上所述,如果车辆的年检周期放宽的六年,亦或者年检并加入违章信息处理的话。想象一下会不会至少有这么两类车成为公共道路的“马路杀手”,其他遵规守纪的驾驶员面对这些车的不遵守规则,以及自己的车辆也许同样可以不遵守规则而最终也不用承担很高的成本的话,主要由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组成的马路会不会成为“修罗场”! 这种假设并不夸张,荀子说:人性本恶!所谓“人之初性本善”那是在规则自人幼小时开始进行系统的知识与儒教思想培训而得出的结论,这是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是有前提基础才能实现的;而缺乏培养硬件条件(或环境)的话,那么人最能体现出的是善于打破规则的原始恶性——在夜深人静但可能出现横穿马力非机动车或行人的路段,如果汽车可以任性违章那就不会等绿灯喽,然而很多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在这一瞬出现的。 总结:扪心自问,在走路通行或骑行电动自行车通行时,面对信号灯有没有过闯灯、逆行、横穿等等情况,可以说100%的人都有过这种经历,究其原因无非是这种违反交法的处罚成本无限接近零,此时就是人的“原始恶性”的最佳体现——缺乏约束。 然而整备质量按照吨计算的汽车“破坏力”毕竟太大,如果不通过年检限制违章处理周期的话,公路必然变成修罗场——肇事逃逸怕也会成为常态。这就是即使六年免检也要每两年更换一次年检车标的原因,是约束“恶”的方式。很多规则的初衷是科学且人性化的,只是落地执行时的一些不规范给人带来了反感,需要规则化的只是检测流程而已。 本文章由易车号作者提供,易车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易车立场,如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