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货车司机刘师傅运送一台重达80吨,价值600万元的风机机组,从江苏出发前往广西。在行驶到许广高速潭衡高速段雨母山服务区路段时,由于车辆压过了一个大坑,而导致了挂车的大梁被震断了,车辆无法继续前进,司机拨打了12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 随后救援人员以及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镇潭衡高速邦田施救站和湖南贺氏吊装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到达了现场,并表示让货车司机卸货转运。不过由于货物贵重且属于大件设备,刘师傅的妻子认为对方不具备吊装能力,因此拒绝此施救方式。 刘师傅口述道:对方称如果签字同意吊装,费用就是8万元,但是如果不签字,妨碍到交通了,他们就要强制执行,到时候的费用就是20万元。由于事发已是深夜,刘师傅只能无奈签字,同时连夜从江苏找来修车师傅,支付了1万多元的修车费和交通费。 本以为修好车之后就能继续上路,没想到贺氏吊装公司的人仍然不依不饶,声称板车和吊车已经开到了现场,所以也要收费,打完折是5.9万元。但刘师傅认为对方没有施救,也没有吊装,凭什么收费。刘师傅的妻子也表示,自己只打过高速救援电话,从来没有联系过吊装公司,板车和吊车都不是自己叫来的。 此后贺氏吊装公司的人居然用两台小车一前一后把刘师傅的货车堵在了服务区,车上还有4、5个人轮番“看守”。面对如此情况,11月20日刘师傅选择了报警,可两名民警到现场后表示这是经济纠纷,而且吊装公司的人并未限制刘师傅二人的人身自由。刘师傅就这样一直被堵到了11月27日。 11月27日刘师傅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当晚施救队的一名领导表示愿意将20日收到的8500元施救费退还8000元,只收500元。至于给吊装公司多少钱,由刘师傅说了算。最终刘师傅在收到施救队退回的8000元中,拿了2000元给了吊装公司,终于得以离开。 记者采访到了湖南蒸湘路政中队副中队长,其个人表示:“施救队现场收取的8500元维护费用不合理、收多了,因此最终退给了车主8000元。正常来说的话,一般施救应该一分钱不收,除非产生了拖车费用。” 另外就是被称为“天价”的吊装服务费。其实就在今年11月12日,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决定扩大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市场调节范围。 通知中一项明确规定:拖车费、吊车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原湘发改价调〔2018〕951号文件中的吊车服务收费和货物吊装服务收费合并为吊车费,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以最高标准的五类车收费为例,救援费用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5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7元;吊装收费标准为20吨以上货物收费2800元/次,而且不能重复收费或者分解作业收费。如此看来,刘师傅车上的货物即使要吊装,费用也不会超过万元。而直到最后吊装公司派来的相关车辆和人员都没有参与任何救援、吊装,刘师傅最终给他们的2000元更像是一个把他们“打发走”的无奈之举。 从后续的采访中我们可以看到,贺氏吊装公司的现场负责人声称自己是施救大队叫上来的,贺氏吊装公司是施救大队的合作单位。而省高警局衡阳西大队勤务二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蒸湘施救队是跟高速管理处签的合同,双方属于承包关系(后改口为“招投标关系”)。 但是记者再次来到蒸湘路政中队和施救站时,两位负责人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蒸湘路政中队以为负责人表示:“路政队绝对与吊车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并且不允许他们上高速施救,对于贺氏吊装公司怎么上高速去施救的自己不清楚。”但记者问及对方是如何知道施救信息时,该名负责人却说:“联络群里都有的。”另一头的潭衡高速邦田救援雨母山施救站的负责人回应道:“可以负责人的告诉你,施救站没有叫过吊车公司,也没有接触过这个吊车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潭衡公司以合同方式引入湖南邦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邦田汽车服务公司在潭衡西路段共设立了包括雨母山邦田车辆救援服务站在内的三个服务站点,而贺氏吊装公司则是雨母山施救站的外协单位。显然,以上部分负责人的说法是与事实不符的,至于为什么这么说,大家不妨细细品味。 11月30日,湖南高速公里官方宣布对蒸湘路政大队的三名路政人员采取停职措施,并成立专项调查。就目前来看,即使有明确的相关条例,但类似“天价收费”事件仍然层出不穷,背后必然是有利益的驱使。 如果说劳动付出和收费成正比,且价格合理的话,相信所有人都能接受。但是一开口就是8万、20万,最后什么都没干还要强制收5.9万,显然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也触碰到了所有消费者的底线。 路政、交警部门作为执法者,更是司机合法利益的守护者,应该在相关法律条例的要求下,第一时间对遭遇事故、困难的车辆和车主实施救援。而不是钻法律的空子,对于车主的遭遇不闻不问,任由第三方欺诈受害车主,甚至勾结社会力量将道路救援变成敛财的手段。 另外,政府部门应该将所有收费的标准、要求都尽量细致化,甚至是越“繁琐”越好。让车主能够将自己的情况与价目清单一一对应,每一笔钱都花的明明白白。与此同时,还应该打破现有所谓“招投标”,实际为垄断的服务体系,切断利益链,让道路救援回归到公共服务的根本属性。 此次事件中的刘师傅虽然经历了诸多波折,但是事情最终得意解决,而且所花费的金钱代价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但是一定还有更多有类似遭遇的车主,迫于各种原因和压力,只能老老实实给钱,自认倒霉,他们的利益自然无法保障。所以“有关部门”真的不要再让这些事情不断发生了,尽快采取措施,保障每一位车主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