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沈先生骑电动车在崇明区长征路不小心和另一辆电动车相撞,把别人的电动自行车撞坏了,还把人也撞伤了。最后沈先生在这起事故中被判担主责,要赔对方8000多块,这让他一下子傻眼了......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趋普及,和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也呈上升态势。市公安局崇明分局近日在大调研中,深入基层、细致走访,发现市民群众有对电动自行车保险的需求。 在调研中发现,本区骑行人群大多是工薪阶层或外来务工人员,经济条件一般,在发生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行人的交通事故后,由于没有保险,往往因赔偿金额较高难以调解,既牵涉了政府部门大量精力,又对社会稳定带来潜在的风险隐患。 机动车有交强险等各种险种,非机动车为什么就不能有相关保险呢?3月初,交警支队主动上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研究在本区推行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的可行性,科学设定保险金额、赔付总额(保费为100元、150元、200元,对应保额为10万、15万、20万),为责任保险的推出奠定基础。 5月17日,崇明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宣传推广工作协调会,邀请保险公司介绍在崇明地区推行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业务事项,要求交警部门在做好报案、受理、赔偿等警企联动工作的同时,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宣传推广,确保落地见效。 随即,交警部门迅速协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驻庙镇、城桥镇、堡镇、中兴镇、陈家镇、长兴镇等电动车保有量相对高的非机动车上牌点,引导群众在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过程中,积极投保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实现“上牌、保险”一站式服务。 崇明分局还依托微信平台,转发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投保二维码,让市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办理保险。 依托警情通报、社区警务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鼓励群众积极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 此外,还协调保险公司印制宣传折页1万余份,组织交警支队、各派出所在发放折页的同时,进行保障内容、理赔服务和第三者责任免除等方面的宣传解读。 通过在崇明地区推广实行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市民群众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致他人损伤的,由保险公司根据赔付额度进行赔偿,有效解决了事故双方赔偿费用问题,规避了当事人赔偿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们再回到本文开头的这个案例,正因为沈先生买了电动自行车的保险,问题解决了 案例回放:经定损后,沈先生被判定2000元误工费及物损,医审6571.98元医药费。因沈先生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赔百分之七十,理赔报告计算金额合计为5700.39元。沈先生表示,因购买了责任险,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机动车出了小微事故,因为有各种车险,车主一般不用太担心。看了我们这篇文章,你是否会推荐身边骑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买上一份保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