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持续加大深挖根治力度,实现“案件清结”,是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关键。
我叫皇甫国贤,男,汉族,出生于1965年9月,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2012年3月,我因出售座落在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桃源路27弄5幢6号别墅,有偿委托奉化溪口诚信房产中介公司中介事宜。2012年4月底,有一买户看到媒体广告,愿以250万元价格买下该套别墅。诚信中介公司老板皇甫某君、皇甫某飞为掠夺我的房产,不择手段,一边联系银行(我80万元贷款)起诉我,想从法院拍卖程序中掠夺我的房产;一边用房屋有其它经济问题的谎言,打消那位购买者的购买念头。这种卑劣手段,致使我这套别墅于2012年12月底才低价出售。比较当时,不但房价贬值16万元,而且还多付其它借贷利息45万元,再加上法院诉讼费等,造成我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其它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5万元。 2012年7月8日,获悉是诚信中介公司皇甫某君、皇甫某飞二位老板从中作梗,使我蒙受惨重损失。在他(她)们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情况下,我去诚信中介公司找他(她)们讨个说法。发现其俩人不在时,我气愤地拿起一只一次性喝茶纸杯与一只计算机(价格约为10余元)摔在地上。 不料,当天晚上,皇甫某君(有前科)、皇甫某飞纠集以许某南(系黄甫某君牢友)、郁某杰为首的十余位社会人员,分乘三辆轿车,开向我家。乘我不在家时,先砸坏别墅二道铁门,破门闯入别墅,打砸别墅内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000余元。后又在溪口镇经堂路找到我儿子皇甫某龙,并用暴力持刀绑架了他。 综上所述,皇甫某君、皇甫某飞等人上述所作所为之情节,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毁坏财产、绑架等数罪。且皇甫某君、许某南又系累犯。自2012年7月份开始,我历尽千辛万苦,耗尽积蓄,多地奔波,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已有八个年头之久,上述涉案人员仍逍遥法外。 扫黑除恶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恳请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扎实开展好“六清”行动,将一切黑恶势力绳之以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浙江省宁波市 皇甫国贤) 来源:中新在线 |